防出養童遭虐 衛福部提「11大改善」提高托育罰則強度
民间发起「剀剀对不起」行动,在台北政府以花束、卡片悼念,剀剀家属友人林祐生说,家属最希望找出真相,希望4月开庭审理时掌握更多证据;剀剀日前花葬时,4岁姊姊童言童语说「弟弟怎么住土里」,令人心酸。记者叶信菉/摄影
男童「剀剀」遭合格保母虐死案,卫福部上午将在行政院会报告「出养童受虐事件办理情形及策进作为」报告,针对实务面、制度面、法制面,提出11项策进作为,包含出养必要性评估、出养前安置,应由地方政府办理,并建立地方社政主管机关复访机制,强化保母教育训练、研议较优薪资待遇等。
另外,法制面则将修正「儿童与少年权益保障法」,强化儿少安置服务资源管理;并制定「儿童托育服务法」,强化托育服务机构管理,提高违法托育人员、机构处罚强度。
一、地方社政主管机关角色
加强地方社政主管机关之监督职责,包含对居家托育服务人员之监督、对收出养媒合机构之监督与服务提供审查,并建立地方社政主管机关复访机制。
二、媒合机构管理与监督
完善媒合机构服务品质内控及督导机制;研商媒合机构社工的例行访视频率、建立访视时应注意事项列表;完善督导机制,访视报告应交给督导审视并报地方主管机关。
三、保母督导管理机制
照顾家外安置儿童之保母,适用「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居家托育人员疑似虐待或不当对待案件处理原则」,规范严谨的资格条件、教育训练及访视频率;检视照顾家外安置儿童之保母筛选机制妥适性,强化教育训练、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并研议较优薪资待;研商访视机制及订定相关指引。
四、专业人员教育训练及督导考核
强化专业人员儿虐敏感度、辨识能力及专业知能。
五、网络合作
强化跨网络、跨体系之横向联系,落实一主责多协力服务模式;明确地方政府权责分工合作机制;如涉有跨县(市)争议者,中央协助厘清。
六、出养必要性评估
出养必要性评估应由地方政府办理。
七、出养前安置服务
出养等待期之安置照顾,应由地方政府安排;研商访视频率并订定相关指引,强化保母全日托监督机制;出养儿少适用委托安置流程;相关经费由地方政府支应,如有不足,中央予以协助。
八、社卫政合作
针对脆弱家庭未满3岁子女、接受政府委托安置及出养儿童,由地方社政主管机关造册予卫生主管机关,指定幼儿专责医师,关注儿童发展及受照顾情形。
九、重大案件处理机制
检讨「重大儿童及少年虐待事件防治小组实施计划」,以个案为中心之原则思考问题,非以机关内部分工思考。
十、修正儿童与少年权益保障法
整合儿少保护与脆弱家庭通报机制,落实分级分类派案,尽速提供访视、评估与服务;强化地方政府在收出养服务流程之权责与角色、对收出养家庭提供支持服务;强化儿少安置服务资源管理。
十一、制定儿童托育服务法
强化托育服务机构之管理、不当对待案件之处理机制、负责人及托育人员消极资格审查,及提高违法之托育人员及托育机构之处罚强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