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车贷、卡债可延至年底 缓缴期间免收违约金、循环利息

金管会延长信用卡贷款缓缴申请的期限。(图/资料照)

记者李瑞瑾台北报导

为了减轻民众疫情重创期间的还款压力,金管会日前宣布民众可申请缓缴个人贷款3~6个月,考量疫情对个人经济影响持续,金管会如今放宽申请期限,从7月底截止延长到今年12月底。

金管会前于109年2月18日函请各银行对受疫情影响还款有困难者,就个人金融产品(包括房贷、车贷消费性贷款、信用卡款项等)提供缓缴或展延3至6个月措施,展延期限将于109年7月底届至。如今展延期限由原109年7月底止延长至109年12月底止。民众如受疫情影响还款有困难者,可于受理期限内向银行申请缓缴或展延3至6个月。

信用卡帐单应付帐款得申请缓缴3至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违约金循环利息;其他个人贷款(如房贷车贷)本金或利息得申请展延3至6个月,展延期间免收违约金及迟延利息,至于正常缴息还是要缴。

顾立雄强调,银行在客户申请个人债务缓缴措施时,不要限制民众使用信用卡的权利,尤其是有些民众会用信用卡定期扣缴水电费,银行必须要让民众维持生活必须之支出。

金管会表示,民众如确实受疫情影响且还款有困难者,可在受理期限109年12月底至银行提出申请,已经申请过展延的民众,如仍持续受疫情影响者,也可在上述期限内再向银行提出申请。

顾立雄举例若小明在3月底向银行申请信用卡缓缴3个月,3个月之后,还是可以于12月底前向银行再次申请展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