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合并台湾之星?台湾大哥大7字回应

台湾大哥大总经理林之晨。(资料照)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明(18)日将审查台湾大并台湾之星、远传并亚太电信两大电信合并案,由于NCC将要求两家业者于明年6月30日前缴回超标频宽,让原本希望能保留频宽的台湾大美梦落空,传出台湾大不满此判决,认为无偿缴回也会重伤企业权益,可能放弃合并台湾之星。

台湾大稍早回应:静待NCC审议。

两大合并案都有频宽超标的状况,远传在3GHz以下超标、台湾大在珍稀的1GHz以下超标10MHz,但两家态度不同,远传已表示可以缴回,但台湾大不要,并引用无线电频率使用管理办法12条相关内容,希望以电信事业间让与合并等因素变化,以及公共利益考量保留。

由于频宽属数位部业务,传出数位部已经依据12条第1项认定超标,与NCC都认为台湾大不符合12条第4项的公共利益等要件,要求台湾大缴回超额频宽。

业者认为,由于各界都认为两大电信合并案农历年前要有个着落,NCC在与数位部做出频宽处理共识后,明日有望采有条件通过此两案,但若台湾大不满条件,确实也有空间悔婚,不并台湾之星了。

事实上,NCC也有此两岸不宜再拖的共识,上周五下午忙加开会议讨论合并案,不过台湾大也暗示态度,从上周台湾大总经理林之晨的「婚姻」比喻,已可嗅出台湾大内部出现放弃并购的不同声音。

林之晨表示,这就像两人18岁时约好以后要结婚,结果到了28岁,人生状况都不一样了。业界解读,此话意味NCC跟数位部还像双亲在算聘金,结果算到后来,两人婚都不结了,哪里来的聘金?双方要是结不了婚,「父母」绝对有责任。

业界认为,若超频频宽必须缴回,台湾大要不放弃并购台湾之星,让台湾进入「电信双雄」,即中华电、远传两大局面,自己退居第三,要不就得与台湾之星大股东顶新魏家再就价格协商,但魏家会否同意台湾大开出的条件,恐怕还有得乔。

业界分析,倘若远传合并亚太,台湾之星将有能力吸纳亚太的中低价资费用户,若能回流100万用户,台湾之星用户数将超过300万户,反而是个转机,加上台湾之星就此确立独家平价优势,反而与其他业者做出区分,未必还需要嫁给台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