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无力猎犬溺毙 饲主被起诉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黄姓男子带自己养的黄金猎犬游泳,把狗儿放进龙潭大池2小时后,眼见体力不支渐渐下沉,却见死不救,还在一旁观看,害狗儿溺毙。桃园检方因此依《动物保护法》,将黄男起诉。

据悉,该只黄金猎犬已有7、8岁,51岁的黄男带牠到桃园县龙潭乡龙潭大池游泳,2小时后,狗儿体力耗尽,努力想爬上大池一旁的浮台,当天还有很多游客都在看着黄金猎犬。有游客立即向饲主反映,「牠都已经没力了,为什么不救牠?」不过黄男不为所动。

直到5、6分钟后,黄金猎犬逐渐下沉溺毙,这才下去打捞,不过他也没有立刻发现狗儿的遗体,而是逃离现场之后,到了晚上才又重回现场打捞。男子辩称,自己的狗很爱游泳,当时只让牠游15分钟;不过,目击者驳斥了他的说法。桃园地检署表示,黄男的行为引起公愤民众愤而报警处理。

检方指出,《动保法》的立法精神,是希望告知饲主,动物的养育与对待并非个人喜好,更牵扯到道德问题,否则将触及法律责任。而黄男先将狗儿放入池中,又任其溺毙,已违反动物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