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私幼家族事业「包庇狼师」 教育局吁修法重罚并追究刑责

▲北市教育局发文提请中央修法重罚隐匿性别事件人员,并追究刑责。(图/记者杨惠琪摄)

记者杨惠琪/台北报导

台北市培诺米达幼儿园爆发园长之子毛畯珅涉嫌猥亵幼童案,并在其母亲、也是园所负责人的包庇下累积至少20名女童受害。台北市教育局表示,依据现行「教保人员服务条例」,对未依规定通报者最重仅罚15万元罚锾,日前已发文给教育部提请中央修法,针对「隐匿不报」的罚则提高到60万元,并课予刑责。

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长陈素慧表示,依「教育部强化幼儿园发生性别事件通报调查处理机制」处理流程,幼儿园如发现性侵害事件,应于24小时内向县市社政主管机关通报,但依据现行「教保人员服务条例」,对未依规定通报者仅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陈素慧指出,幼儿性别事件所造成的创伤,远胜于因身体虐待、疏忽照顾或精神虐待所带来的影响,且教保服务机构内负责人多与机构内教保服务相关人员有亲属关系,恐有隐匿不报情事,为强化幼儿保护,因而发文请中央评估提高裁罚上限到60万元,并课予刑责。

陈素慧进一步指出,现行私立教保服务机构多由家族经营,机构内教保员与负责人、园长多有血缘与亲属关系,恐易有知情不报或协助隐瞒情事,为降低隐匿案情风险,以便在第一时间掌握违法对待幼儿事件,教育局也发文建议教育部,在全国教保资讯网填报系统人员名册时,在系统内教职员工清册加注负责人与教保相关人员的亲属关系。

陈素慧说,近日已盘点此案案件时序、流程、法令及困境,全面进行检讨,教育局已提出多项预防性督导机制,包括园所负责人和园长都应负起督导义务,园所聘任新进人员时,应确实查明身份,并落实性平案件通报,针对不成立的案件也会无预警稽查园所,同时也呼吁公私立园所全面装设工作纪录器,确保师生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