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务问题爆冲突…他被狱友拿「2支原子笔」戳瞎!怒提百万国赔
▲男子与狱友起冲突,被2支原子笔戳瞎右眼,提出国赔但遭法官驳回。(示意图/记者陈羿妏摄)
陈姓男子2018年6月16日于台北监狱服刑期间,与郭姓狱友因房务问题起冲突,不料竟遭对方以2支原子笔猛力戳刺,害他右眼失明。陈男认为监狱管理人员明知郭男有2次打人纪录,却没严密戒护,让郭男轻易取笔攻击,要求国赔493万4666元。日前桃园地院审理结果出炉,法官认为原子笔非管制物品,并无管理疏失,驳回陈男告诉。
判决指出,郭男当时于工厂内拿胶带捆绑2支原子笔多次刺戳陈男,导致陈男右眼失明,身体也多处刺伤痕迹;刑事部分郭男遭高等法院依伤害致重伤罪,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民事部分桃园地院审理,根据陈男所要求的工作损失、精神抚慰金,判郭男须给付393万4666万元的赔偿金。
陈男认为,监狱管理人员也算是公务员,不但让郭男轻易取得犯案工具,也没能及时阻止伤害案件发生,认为有疏失决定向台北监狱求偿。不过郭男则说,两人冲突为偶发事件,管理员在没受到通报下,是不会预知此事件发生,两人打架过程中,管理员有立刻出面阻止。
法官透过相关法条得知,原子笔并非违禁品,且与郭男曾一起服刑的狱友证称,有一起在舍房内拿笔写信,认为原子笔应属日常用品,难认为管理员疏失,另勘验监视器画面,郭男攻击陈男的时间仅9秒,就被管理员拉开,与陈男主张说词不符,桃园地院最终驳回陈男要求,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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