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灯「该打多久?」有骑士根本不管!法规曝:最高可罚6千元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邝郁庭/综合报导
日前有骑士在Threads好奇发文,「所以方向灯要打多久才不叫『马上打马上转』?」引来大批驾驶与骑士热烈讨论,有人强调法规、有人分享驾训班标准、也有人直接无奈喊「打到烧起来也没人理」。原PO笑说自己每次都「打好打满」,却仍常遇到完全不理会的骑士,才会发文求问。
原PO发文求问,「方向灯要打多久才不叫『马上打马上转』?」他在留言处表示,平时自己会把方向灯打好打满,但有些骑车的人根本没在理打方向灯的规定。
贴文引发讨论,「正常转弯前30公尺要示警方向灯,在市区」、「1. 不是时间,而是距离。2. 重点是你有没有注意后方来车。3. 你有没有靠边转弯」、「30公尺,大约6-7台客车长…并换入欲转向之最侧车道」、「先打灯然后才开始动作,而不是先煞车,微转弯才打方向灯。」
其中,有人就贴出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如下:
汽车驾驶人,应依下列规定使用方向灯:一、起驶前应显示方向灯。二、左(右)转弯时,应先显示车辆前后之左(右)边方向灯光;变换车道时,应先显示欲变换车道方向之灯光,并应显示至完成转弯或变换车道之行为。三、超越同一车道之前车时应显示左方向灯并至与前车左侧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间隔超过,行至安全距离后,再显示右方向灯驶入原行路线。
若汽车驾驶人不依规定使用灯光者,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2条,可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若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上则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
事实上,裁决处处长李忠台指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2条第1项第4、5款规定,汽车行驶至交岔路口「右转弯时,应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显示方向灯或手势,换入外侧车道、右转车道或慢车道,驶至路口后再行右转。」「左转弯时,应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显示方向灯或手势,换入内侧车道或左转车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处左转,并不得占用来车道抢先左转。」
另外,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统计,新北市汽机车因不依规定使用灯光者,发生交通事故而申请鉴定案件,112年计有101件、113年103件,而今(114)年截至4月底则有9件,提醒民众驾驶汽、机车应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规,以提升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