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优先!高检署今指示双北所属机关居家办公原则
因应双北市防疫警戒提升至第三级,台湾高等检察署依据法务部弹性上班、分流办公的原则,18日指示所属机关居家办公处理原则,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至28日为止,每天仍需维持一半人力到检察署上班,以维持正常公务运作之人力调配,并兼顾防疫及维护民众权益。但遇有紧急公务,如有必要时,居家办公人员应尽速回检察署处理。
高检署表示,基于「防疫为先,兼顾当事人权益」之原则,维护人员身体健康,避免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扩散,高检署及所属各机关所在或人员居住于双北市者,经机关首长核准,可以居家办公至28日止。
这段期间各检察署应维持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到检察署上班,以维持检察署正常公务运作之人力调配,并兼顾防疫及维护民众权益。至于到检察署上班人员仍可采扩大弹性上下班时间。「居家办公」人员仍需遵守上班之相关规定。遇有紧急公务,如有必要时,居家办公人员应尽速回署处理。
至于不在双北市的高检署所属各机关,若有包括接触居家隔离者、居家检疫者、疑似病例者及确诊病例等感染风险的人员,经机关首长核准,亦可居家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