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噪音 桃園增3大節日管制放鞭炮
桃园市府为避免深夜噪音扰民,未来春节、中元、中秋等节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禁止放烟火,政府主管机关许可者不受此限,新制最快月底上路。图为跨年烟火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农历七月鬼门开,中元普度祭仪常有燃放鞭炮烟火,但燃放时间太晚恐成噪音扰民,桃园市今年农历过年期间就接获388件烟火妨害安宁通报;环保局最近修订噪音管制规定,春节、中元、中秋等3大节与特殊民俗活动凌晨2时至上午8时禁燃鞭炮,并发文建请中央修法提高罚锾,遏止噪音。
桃园市政府管制深夜燃放鞭炮以往仅针对平日夜晚时段,春节、中元、中秋、国庆日和特殊民俗活动如迎神遶境则不在此限,但仍有不少民众三更半夜还在公园放烟火,影响地方安宁。尤其今年农历春节深夜燃放爆竹烟火层出不穷,警消劝导疲于奔命。
桃园市环保局近日修正桃园市噪音管制公告项目,除清明、端午节庆活动多在白天不纳入管制外,春节、中元、中秋等3大重要节日都禁止在凌晨2点到上午8点放烟火,有特殊需求者经事业主管机关同意不受此限,违者依噪音管制法最少可罚3千元。
「将心比心,谁也不想休息时被打扰。」桃园龙德宫总干事周文丽说,龙德宫配合政府提倡环保,每年遶境进香的起轿时间已从晚上11时逐步提前至晚上9时,若有重要科仪无法避免放鞭炮,除了提前申请,也会让附近邻里周知。
关注此议题的市议员许家睿也认同市府作法,但环保稽查人员抓噪音违规不容易,建议市府比照基隆加重制造噪音、妨害安宁的罚锾,以达吓阻效用。
桃园市环保局指出,修正案最快月底公告上路,近日已陆续拜访宫庙宣导,但调高罚锾必须修法,已发文建请中央环境部评估。
台中市环保局指出,中市夜间噪音管制时段为晚上10时到隔天早上8时,不分平假日夜间禁止燃放爆竹。台中市环保局今年到7月共接获鞭炮扰民陈情250件,已裁处2件共罚9千元。
环保局也说明,中市目前针对农历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元节等民俗节日,夜间可以燃放鞭炮,特殊民俗活动如遶境或重大活动如国庆焰火等,事先经主管机关消防局核准,也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