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房東亂收電費 內政部修定型化契約7月中旬上路

内政部修正租屋电费新制。示意图/本报系资料照

内政部28日指出,为促进租屋电费计收合理公平及资讯透明,修订租屋定型化契约,5月16日报行政院核定,今日经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审议通过,收到行政院核定函后,预计7月中旬正式上路。

内政部先前就已公布要着手研拟「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租屋电费相关规定,该草案已于5月16日报行政院核定,今日经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审议通过,内政部将于收到行政院核定函后,尽速办理公告作业,预计于7月中旬正式上路。

内政部说明,这次修正租屋电费新制重点,在租屋电费计收部分,房东计收电费标准,每度不得超过电费单的「当期每度平均电价」或「当期电费总额」;在租屋电费资讯部分,增订房东有提供电费资讯义务,房客也可自行向台电公司申办查询有关电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