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小三怀孕!男教授出怪招 伪造老婆同意书「结扎」下场惨了

拥有大陆法学博士学位的张姓男教授,遭郑姓妻子发现,张为了不让外遇对象再次怀孕,竟伪造郑女的签名进行结扎手术(示意图,达志影像)

拥有大陆法学博士学位的张姓男教授,遭郑姓妻子发现,张为了不让外遇对象再次怀孕,竟伪造郑女的签名进行结扎手术,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依行使伪造私文书罪将张男判刑4月, 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依据《优生保健法》第10条第1项规定,已婚男女经配偶同意者,得依其自愿,施行结扎手术,未经配偶之同意或授权,擅自冒用其名义签署,让医院误认其配偶同意结扎手术,触犯行使伪造私文书罪。

判决指出,张男未经郑姓妻子同意或授权,为避免其婚外情对象刘姓女子再次因其怀孕而堕胎,2015年3月19日,他在医院进行结扎手术时,在结扎手术之「外生殖器手术同意书」上之「见证人」、「外生殖器手术说明」之「立同意书人」之栏位伪签郑姓妻子姓名。

他伪造这些签名,以表示郑姓妻子见证并同意他进行该手术之意思,并持之交付给医院医护人员而行使之,后因郑女为其女儿寻找放置于张的书房内之疫苗证明文件,因而发现张放在抽屉里面之上开手术同意书及说明书,愤而提告。

一审及二审审酌张男擅自冒用郑姓妻子名义伪签其姓名,致生损害妻子及医院,所为殊值非难,考量他犯后否认犯行之态度、其智识程度、家庭经济生活状况等一切情状,量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