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学校改办原则是封杀退场学校 教育部说话了
教育部景图。(李侑珊摄)
国政基金会今(20)日召开「别让退场私校变废墟、老师变废师」记者会,讨论退场私校困境,学者专家认为,教育部在5月23日公布废止〈学校财团法人改办其他教育文化或社会福利事业作业原则〉,只有在该法条公布前已获准改办的学校可继续进行,其余学校法人仅能申请与其他财务健全的学校法人合并,做法等于封杀学校。教育部回应,学校停办后并非仅能与其他学校合并一途,记者会所谈此部分讯息不正确。
教育部表示,废止〈学校财团法人改办其他教育文化或社会福利事业作业原则〉,是因为《私立学校法》第71条虽规定学校法人停办后得改办理其他教育、文化或社会福利事业,惟私立学校法并未具体明确授权主管机关订定私校停办后改办其他事业之相关规范,爰予以废止。
教育部提到,学校财团法人停办所设私立学校后,仍得依《私立学校法》第71条及「财团法人主管机关改隶办法」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及法人主管机关许可,变更其目的,改办其他教育文化或社会福利事业。因此,学校停办后并非仅能与其他学校合并一途,记者会所谈此部分讯息并不正确。
至于退场学校的教职员工失业问题,学者专家也呼吁政府补救。教育部说明,避免学校突然退场,影响学生及教职员工权益,订定〈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积极协助学校停办前校务正常运作,协助学校顺利退场。并设置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基金,协助学校解决无法立即筹措足够资金之困境,确保教职员薪资及资遣费等正常发放。
教育部指出,已建置「教育部大专教师人才网」提供教师查询大专校院相关职缺,并推动「人力跃升培训及媒合计划」提供高阶人才媒合转介服务,协助媒合退场学校教师转职及规划生涯发展。另亦于私校奖补助增加奖励经费,鼓励其他学校聘用退场学校教职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