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夫带女友泡温泉「我们只到牵手程度」 正宫求偿100万
高雄王姓女子不满黄姓丈夫与自己分居之后,竟然在婚姻关系持续下对外宣称单身,并和苏姓女子交往,两人不仅一同出游,甚至还进入摩铁长达2小时,因此气得提告求偿100万元的慰抚金。不过,高雄地院法官认为,王女并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黄、苏两人有过性关系,最后仅判丈夫须赔偿妻子20万元。
▲黄男承认曾和苏女一起牵手逛街。(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王女在判决书中主张,自己是在2014年8月间和丈夫结婚,没想到2017年10月间对方开车载苏女前往台东度假,两人在温泉旅馆投宿一晚,隔天晚上回到高雄,却又去摩铁休息长达2小时;同年11月丈夫还牵着苏女去逛街,2018年2月干脆直接约在住处幽会,让她承受莫大的精神痛苦,因此决定对两人分别求偿50万元,总计10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
而受到指控的黄男反驳,他与妻子早在2017年8月间就因为感情破裂分居,妻子回娘家居住,他则搬到高雄生活,「我想说我的婚姻已经破裂,所以对外改称单身,并尝试追求苏女,我们的确有一起出游、过夜、逛街,但最多就到牵手的程度,没有亲吻、拥抱或是性行为等亲密关系」。
▲黄男和苏女同游、泡温泉。(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zabay,与本案无关)
高雄地院法官认为,王女主张丈夫带着苏女进入摩铁休息2小时,虽然有黄男驾驶的车辆照片为证,却没有拍到两人一同进入房间的画面,顶多只能证实男方有在那个时间点前往摩铁,难以认定苏女也有同行。
法官接着表示,黄男对外宣称单身,并主动追求苏女,两人曾有多次牵手、依偎、相搂的亲暱举动,他也在电话中坦承曾与苏女同床共眠,还在共处一室的状态下泡温泉,显然已经侵害到妻子的配偶权,考量到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合、身分、地位以及经济状况,最后仅判丈夫须赔偿妻子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