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被删好友!男不甘登旧爱IG改密码 涉恐吓「罪加一等」

分手被删好友!男不甘登旧爱IG改密码,涉恐吓「罪加一等」。(示意图/Shutterstock)

苗栗一名女子玫玫(化名)与前男友小哲(化名)分手后,删除对方脸书好友,怎料此举引发小哲不满,他为复仇竟擅自登入玫玫IG、FB与电子信箱帐号并更改密码,导致玫玫无法登入,不仅如此,小哲更曾传讯恐吓玫玫「妳可以去死一死吗」,玫玫最终受不了选择报警提告。法官依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罚金6000元,得易服劳役;又犯无故变更他人电脑相关设备之电磁纪录罪,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小哲(化名)与玫玫(化名)前为男女朋友,2021年7月至9月19日间之不详时间,小哲以通讯软体LINE传送「妳可以去死一死吗」、「去死」等语予玫玫,以加害生命、身体安全之事恐吓玫玫,致其因而心生畏惧、危害于安全。

不仅如此,小哲因不满于玫玫将其从脸书好友列表删除,另于同年7月至9月19日间,未经玫玫同意,接续无故输入密码,登入玫玫Gmail信箱、Instagram、脸书帐号,并变更玫玫帐号之密码,以此方式侵入玫玫个人网页并变更电脑之电磁纪录,致生损害于玫玫对帐号管理之正确性。

同年9月19日晚上,玫玫欲使用帐号,发现密码已遭小哲更改而无法登入,事件才曝光。

法官审酌小哲不思以理性之方式处理感情问题,未能控制自己情绪,而犯恐吓犯行,又未经玫玫同意即使用其所有之帐号密码,而无故侵入并变更玫玫所有之电磁纪录,所为实属不该。

法官衡量小哲犯案之动机、目的,其以传送讯息之方式向玫玫恫吓、变更其所有帐号之密码之犯罪手段,及使玫玫精神上产生恐惧、财产上遭受损害之程度;兼衡小哲无前科,犯罪后虽坦承犯行,但未与玫玫和解之态度;法官依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罚金6000元,得易服劳役;又犯无故变更他人电脑相关设备之电磁纪录罪,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