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选商之乱】3-2风电展延开打 丹麦二大开发商立场泾渭分明
另一家丹麦开发商CIP则持相反立场,认为「先来先审」违反游戏规则,CIP台湾区董事总经理许乃文说,3-1期CPPA若无法尽速签订,势必延宕我国绿能装置容量。除沨妙案场仍力拚2027年并网外,很多3-1期开发商面临采购上与资金上困难延宕,势必要展延,3-1期一旦展延则牵动3-2期的并网、融资市场量能、供应链成本及产能承诺等,政府须处理3-1断链危机,也需要正视3-2展延的必要性。
沃旭缺席3-1期投标,但目前有3座风场完成环评,3-2是否一定会投标?汪欣洁没有给明确答案,但2024年对沃旭而言要「逆风而行」。她说,风电3-2期去年11月公告,获配容量、在地化及CPPA三方问题都已获得改善,经评估具商业可行性,沃旭团队和企业客户、多数供应商都已准备好了,3-2风电选商不宜延期。
3-2期并网期程为2028、2029年,若完工时程不变,延后前方获配容量时间,今年就会压缩海上海底钻探调查,如未完成海底调查就不可能完成风场细部设计发包给供应商生产,生产时程一旦延后、安装也会延后,船期和相关条件都会受到影响,环环相扣,届时产生绿电空窗期,将影响绿电客户2030年RE100或碳中和阶段性目标的承诺。
汪欣洁说,倘若绿电大户无法如期购足绿电,势必影响企业产业竞争力,即便并网时程也延后,同样会对企业大户绿电需求造成冲击。她以沃旭30年经验为例强调,若从开发、获配至建造,都按照时程,才能真正控制成本,提升投报率之关键。倘若时程拉太长,增加很多不确定性,就会造成供应链厂区空转。
她并说,风场专案是三方合作关系,若大家都追逐moving target(移动目标),时程一直不确定,那就不确定什么时候风场完工、供电,必须有一个具体时程,而不是瞻前顾后,一直调整;否则,调整的后续效应是什么无法掌握。
「考试时间已经定出来了,学生没有准备好,就应该要延期吗?」汪欣洁说,11日已开始收件,经济部展延,会破坏信赖保护原则。政府顾得了这一边就顾不到另一边,势必要有所取舍,取舍原则、准则是什么,应是维持公平竞争游戏规则。若一定要展延,主管机构可考虑「先送先审」,让能往前走的厂商继续往前走。
风机大厂西门子歌美飒日前在一场说明会坦言,未获3-1期任何订单,其和沃旭站同一阵线,认为3-2不要展延,以利获得订单,不致影响到供应链。但另一家风机供应商Vestas则认为,风电环境很不好,成本价格节节攀升,如3-1都无法如期,3-2恐怕也无法如期,Vestas台湾总经理Alex Robertson呼吁政府正视展延的必要性,并「重振这个已经有点崩坏的市场」。
据悉,多家开发商包括未参加3-1选商的西班牙商伊比德罗拉,在3-2备询过程发现供应链和CPPA都有困难,最近态度180度转变,站在和CIP相同立场,认3-2有展延必要,最主要因供应链对3-2不愿报价,或询价结果,超过其内部预估成本太高,投报率(IRR)数字太难看,不得不向政府呼吁展延,让他们有更长时间备标,并和企业大户沟通CPPA。
3-1和3-2期有密切关联,展延应连带考量,沃旭认为,获配3-1期容量的开发商反而有竞争优势,可以将3-1、3-2一并和供应商议价。惟开发商表示,两案完工、采购和取得融资时程落点完全不同,根本不可能并案取得有利竞争优势条件来降低成本。「绿电买家若拖延CPPA都不签,等待3-2待价而估,对我国离岸风电的发展十分不利。」一位开发商这么说。
对于3-2的选商之乱,经济部官员说,能源署本周将会邀集开发商开会,听取3-2展延的意见,或以书面发函要求开发商提出具体意见。官员表示,沃旭主张先送先审是不可行的,不符合游戏规则,能源署将会听取业界各方意见再作决策,包括要展延多久,展延期间要解决什么问题,对排除目前路障有没有助益等。
至于3-1期,未投标的厂商也有杂音,经济部拟展延半年,惟目前正在等待台湾离岸风电产业协会(TOWIA)汇整会员意见,提供经济部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