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代价》前后(下)——与周晓文导演对谈1980年代娱乐片现象

王小鲁/文

王:谈一下您为了给西影厂赚钱而拍摄的《最后的疯狂》(1987)吧。厂长给了您一个剧本,编剧的署名是史东山的两个后人:史晨原、史晨风。

周:这是兄弟俩,他们写了一个剧本,名字我记不太清楚,似乎是《追杀》。我拿着剧本一看,警察很高大,而且影片是赤裸裸地奔着钱去了。但是对于吴天明交派的任务,我必须完成,因为人家对我够意思。所以我意识到必须得拍,但是又不能这么直接拍,这时候就特别痛苦,睡不着。有一天,是在半夜还是凌晨,我猛地坐起来,醒了,突然想到:追人的警察和被追的所谓杀人犯,能不能是“一个人”?

我就这样想下去:他们干脆都没有妈,都只有一个爸,这样两人就有点像了。然后都当过侦察兵,性格完全相似,经历完全相同,那不就是一个人在追自己的影子吗?第二件事是关于逃犯,他叫宋泽,他是杀人犯,我得想办法让观众看不见他杀人,因为观众在银幕上只相信他自己看见和听见的东西。我不让观众看见他杀人,只是让他们听见通缉令上说他杀人了,宋泽有没有杀人?这是个谜。如此就不是传统的警匪片那么简单了。

王:这个想法非常独特,在今天来看,也非常有现代感。那可是1980年代的中国,你怎么会想到让两个人是“一个人”呢,产生这样想法的背景是什么?

周:说不清楚!我想到了这些之后,就觉得《最后的疯狂》能拍了,而且肯定能拍好,不会丢人,这样我才敢去成立摄制组。顺利极了,因为是吴天明让我拍的,最后果真目的也达到了,赚了钱,给西影厂盖了一幢宿舍楼,解决了很多人的住宿问题,为西影厂立了大功。

王:在今天来看,《最后的疯狂》很像黑色电影,其实你是将男主角宋泽除罪化了,就是说他被看作一个罪犯,但事实上,似乎又不是罪犯,观众对于他是不是犯罪也不能确定。这个人背着杀人犯的罪名,后来还真的杀了一个人,虽然是出于正当防卫,但是这都是说不清楚的,所以他的人生可以想象是一路下沉的,是绝望的,而观众对于这个角色又有认同感,于是观众就深刻地去体验了这个角色的人生况味,形成了很独特的观影效果。这就是黑色电影的心理逻辑,不知道在当时您是否是下意识这样拍的?

周:当时我还真不懂“黑色电影”这个词,但是我有意地安排了一场戏,就是宋泽找欠他钱的一个工头要钱,因为他一点钱都没有了,他需要钱逃亡。那工头却设置了电网,想把他电死,结果宋泽拿起灭火器,喷向陷害他的工头,工头自己撞到了自己所设的电网上,被电死了。

这场戏比较狡猾吧,既让审查的人看见,他确实杀了一个人,又让观众明白,他是无辜的,是被人家设计了。这从侧面又一次印证了:宋泽根本就没杀人,所以这场戏加得很有必要。

王:我看的时候,发现警察和罪犯都有恋爱戏,还都有吻戏,当时就感觉到了他们两人这种双生的关系,最后两人同归于尽。记得您说过,警察这样就完成了他的救赎,他救赎的是什么?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命运设计?

周:在拍摄这个电影之前,有一个真实事件,我借用了一下,吉林有位警察,他在公共汽车上发现了一个坏人,那人身上有颗手榴弹,坏人把手榴弹引信拉开了,距离爆炸有3.5秒左右的时间,在这个时间内,警察把那个坏人扑倒了,压在了他身上,所以这个手榴弹只炸死了坏人和警察自己,旅客一个都没被炸死。这是在我拍摄《最后的疯狂》之前发生的,公安部授予了这名警察英雄烈士称号,我觉得不管那个人之前如何,在公共汽车上拉手榴弹,这本身就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这就是犯罪行为,而此时警察勇敢地扑上去,把这人压倒,他就是一个英雄,足以名垂青史。

所以,我参考了吉林这件事,当警察把宋泽手提箱的炸药没收后,发现他的身上也全都绑满了炸药,拉环就套在了他自己的手指上,没辙了,警察只好拉着他滚下去,两个人的死拯救了一列车的旅客。

这个设计还救了这部电影一命。电影局相关人员在看完以后说,这是很好的片子,没问题,但您这是涉警题材,还必须由公安部审一次。我当时整个人都快蒙了,你知道吗?因为第一部电影的经历,要不然我就去戛纳电影节了,戛纳当时已经选中了《他们正年轻》。《最后的疯狂》又要到公安部审一次,我都快给他们作揖了,我说能不能不去公安部审?他们回说,不能,这是规定。

在公安部礼堂,坐满了人。可能警察同志们也都感兴趣,竟然还有人站着。

我坐在审片的政治部主任旁边,心揪着,时而偷看他的表情。我看他挺平静,就一直这么看着。中间有一次,电影里公安局处长说,人们都讨厌我们警察,可是一旦家里丢了东西,亲人受了委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们警察。说到这番话的时候,全场掌声雷动,他们觉得终于有人为警察说句话了,这可能对主任也有点影响。然后等到电影演完,很多人朝我敬礼、鼓掌,我等于受到了全场警察的致敬。

等警察们散得差不多了,只剩下我和政治部主任,他说了一句话,把我吓得汗都出来了。他说,你这电影拍得挺新鲜的,可是——这一“可是”,我害怕了。他说,我看你拍的公安局机关里用的那些设备都很先进,在北京都还没用上这么先进的设备,你在哪里拍的?我说在大连。他说,这么先进的设备,这么强的警力,直升飞机都出动了,出动这么多的人就抓一个人,我们的干警为什么还要跟他同归于尽?我脑子嗡地一声,当时就三个字,“又完了”。然后我灵机一动,想起吉林那件事来,立即讲给他听。主任问,电影里的这个何磊,就是根据那个原型设计的吗?我回答说是,他想了一下说,那就没事了,行了。

王:我发现,您的电影还有一个特点,比如《最后的疯狂》,它里面有意识地放进去了很多时代的元素,例如跳霹雳舞,火车上的摇滚乐队,还有对于媒介元素的敏感,比如警察追罪犯时,碰到了一群疑似拍摄黄色录像的人,还有监听电话等。我相信这些都是您有意识设计的。

周:绝对都是有意识的。

王:在《最后的疯狂》之后,您是如何开始创作《疯狂的代价》的?您和编剧芦苇等人是如何合作的?

周:这个过程也挺有意思。当我拍完《最后的疯狂》后,赚了钱,吴天明特别高兴,他说,你想拍什么就赶紧拍。我找到了史铁生的一部小说——《命若琴弦》,并当面和史铁生聊了,他同意拍。我就拿着这部书去找吴天明。

没想到吴厂长看完后,说哪天有时间了,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我跟你聊聊。我一听,满心高兴,到了他办公室,他却又给了我一个剧本。

我一看那名字,就被恶心到了,那个剧本叫《戈壁血腥路》,是关于当年国民党的陆军上将盛世才的剧本。它的商业电影的意味很浓。可能真要拍了,也能赚点钱,但是我已经拍了《最后的疯狂》,而且西影厂当时那点儿钱,给200多万,根本不够拍这部电影。所以我就跟吴天明说,还是想拍《命若琴弦》,花钱少,100万,可以省一半的钱。然后,吴天明对我说了一句话,我至今都忘不了,他说,那种电影让陈凯歌他们拍就行了,你是谁啊?你是咱中国商业片的NumberOne(第一名),他说,你就应该拍这种。

后来,我带领一人出去采景。看了以后,觉得不行。我在采景过程中买了一本《读者文摘》,翻到最后一页,最下角有个豆腐块文章,上面写了一件发生在美国的故事,一个妈妈有7个孩子,最小的女孩被歹徒强奸了,妈妈带着7个孩子找那歹徒7年,最终将他绳之以法。看了之后,我突然有了灵感,想把前面所说的对于1980年代中国社会的变态,对于黄土文明和海洋文明的对冲,对于中国年轻一代特别是年轻女性的扭曲尴尬的内心状态,以及对于满天飞扬的这种欲望的发泄等,用这个故事表达出来。于是,我回到了西安,偷偷去找我们的第一副厂长马继龙,跟他说了我的想法:不拍《戈壁血腥路》了,要拍自己拍得起的东西,就在青岛拍。我要把《疯狂的代价》快速地推上去,而且还可以省一半的钱,厂里要给240万拍“戈壁”,我们只需120万就可以把这部电影拍出来……马继龙回答说,可以考虑。他真是敢作敢当啊,只提了一个要求,要十天之内把剧本写出来,尽快开拍。

我主说,芦苇主笔,把这个剧本在十天内写出来了。十天,它当然不完美,还有很多漏洞,但是有东西了。我们拿着剧本给了马继龙,马说赶紧领钱,领钱后马上就走,尽量别回来,要钱直接打电话,我给你们汇过去……就这样拍摄了《疯狂的代价》。

王:《疯狂的代价》开头是一个非常厉害的段落,是一群女子裸浴的长镜头。在您拍的片子里面,裸体都很多,一方面也许是叙事需要,一方面这在当时很超前。《他们正年轻》里面的年轻人全都穿着短裤上场,上身赤裸,当然这是必须的,因为环境本来如此,但是这在屏幕上还是非常具有冲击力的。《最后的疯狂》里面也有很多只穿内裤的人体,甚至在1990年代初期的《青春无悔》里也有张丰毅他们的裸体。当然,《疯狂的代价》里面伍宇娟(剧中女主角青青的扮演者)的裸浴在当时已成为著名的话题和事件了。我认为您是非常注重这种感官的吸引力的。

周:对于裸体,我是这么看的,要不就不拍,要拍就大大方方地拍,啥也别挡,否则就特别无聊。《疯狂的代价》干脆就彻底拍,当然为了通过,我还是用水雾营造了一点朦胧气氛,但是我一点也不挡,连块布也没有,这就是我对于人体的一种感觉。还有一种,我觉得《他们正年轻》里边那些当兵的人体其实并不美,有的很瘦,有的很壮,因为他们就是那样一群人,又不是必须跟施瓦辛格似的才能当兵,只要基本健康就可以。那是在潮湿高热的地带,根本没法穿衣服,所以他们不穿衣服是非常正常的。

至于在《疯狂的代价》里面,常戎(剧中男主角孙大成的扮演者)在一些练肌肉的镜头里不穿衣服,谁在那么多汗的时候还穿一身衣服呢?只要是合理的剧情需要,不穿就彻底不穿,尤其是女性,不要镜头到那里的时候,就摇走了,朝天上摇过去了,这种做法太恶心了,还不如不拍。还有就是关于接吻,在《最后的疯狂》中,两个警察和罪犯都有跟女朋友接吻。说心里话,我特别害怕拍中国人的吻戏。中国电影电视里的吻戏简直不堪入目,我在拍这两场戏的时候,特别担心,但是为了剧情的目的,还非拍不可。你发现没有,他们的接吻根本不是亲热,是发泄。警察临出征了,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他把女朋友拉过来,就吻上去了。

王:另外,我觉得《疯狂的代价》里扮演强奸犯的常戎,他的裸体似乎还有其他的意义。常戎扮演的是罪犯孙大成,但他长相很好,青春、阳刚,他因为被压抑,有点歇斯底里,感觉他的身体被青春折磨得好像要爆炸,我感觉,电影把他塑造成了一个欲望化身,或者荷尔蒙的化身。但在造型方面,却一点都没有贬低他,一直让他充满了性感。

周:就是这个意思。你看得特别准。常戎又年轻,肌肉又强壮,当年要是举出荷尔蒙最强的演员,那就是常戎了,没有第二个。而在电影里面,这么一个人被他亲哥关着,因为他是“黑人黑户”,那时候,中国的户籍制度非常严格,他在家里犯了点事儿,逃离家乡,逃到他哥这儿来,他哥就怕他见人,把他关在塔楼里,不让他出门,把这个青年憋得实在是没地儿发泄,一天到晚就是猛练肌肉块,肌肉块越来越足,终于逮着个好欺负的小女孩,把她给欺负了。从这件事情上来说,毫无疑问,欺负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是丧尽天良,但是从他之前被哥哥和社会把他压抑成那个样子来说,他又是受害者。常戎演的孙大成,他是在无可奈何之下的丧尽天良,我把它设计成这个样子。

王:在常戎的房间里,有史泰龙的海报、法拉利的汽车照片,在这些美术设计上是怎么考虑塑造他这个人物的?

周:常戎演的孙大成,荷尔蒙旺盛,肌肉发达,年轻,精力充沛。他文化不高,但又喜欢看点儿歪书,比如他经常光顾“青青书屋”。在1988年那个时候,在火车站的候车室里边没有卖好书的,全都是把“你的男人租给我”“一个失身女人的自白”等,有一本著名杂志,在当年卖得特别好,叫《东南西北》,从第一篇到最后一篇,全是男女之事。

女主角青青的男朋友谢园开的书屋,用青青的名字命名,书屋卖的全是这类书。他说,如果书屋里边全是《托尔斯泰全集》《郭沫若文选》,你看吗?我得过日子,我上有老妈下有妹妹,都得照顾,都得吃饭,所以他在外边铺的全是黄色书刊,那是1988年的一道风景,虽然这道风景并不怎么美好,但那是现实,当年的现实。

那时候在中国《第一滴血》《第二滴血》正火着,它代表了一种强硬和力量。当然前面所说的关于荷尔蒙之类,这些东西都有,但这种坚硬和力量,我觉得是一把双刃剑。

这恰恰是我想拍《疯狂的代价》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社会都开始往明朗化里走了,影响着类似青青这样的女青年。青青是可以代表很多那个年代的20出头的、一本正经受着传统教育长大的、又是被父母离婚所抛弃了的或者痛恨父母离婚而把父母抛弃了的女青年。她对这种性的公开化极其痛恨和反感,可是她自己正在青春旺盛时期,又是一个助产士,她不可能没有欲望,不可能不想这种事。所以青青是一个撕裂的、矛盾的人物。这就造成了她如此不能容忍兰兰被孙大成欺负的事实。她非要去找到那个男青年,在一个几百万人的城市里找一个她根本不认识的人,她让兰兰去认,兰兰早就说了,天黑着,根本看不清。但她还是要这样,还借人家的破照相机去拍摄。这说明什么?说明她是不能容忍比自己小那么多岁的妹妹,先于自己获得性经验。与其说她是要正义的复仇,不如说她想看看这个人究竟长什么样。

王:原来还有这一层含义。这也有一种性的好奇在里面。

周:是的。所以最后当她终于在塔楼上和常戎见了面,警察把常戎也铐上了,在她踹那一脚之前,他俩有一个对望。我在拍对望的时候,镜头是缓缓地移动的,青青那眼神也是随着它看,两个人是对视的。正好两个演员在上学的时候都是学表演的,都演过《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个话剧。我说,现在你们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是一对难舍难分的情人,当然你们知道你们的下场是赴死,可是你们就是爱到骨髓里的情人。两个演员挺好,完成了对望的那两个镜头。这完全是情人的对望,朱丽叶和罗密欧的家族是不合的,是不允许在一起的。这个社会也一样,也是不允许他们之间有任何联系的。

王:影片最后,伍宇娟当着警察的面,把常戎一脚踢下塔楼,这是很大胆的设计,因为这是报复,不是法律正义,这个行为在当时的影片中算是比较极致的表现手法。

周:对,女主角在这里犯法了。这一脚就是疯狂的代价,她一定要让常戎付出代价,但是,与其说让他付出代价,还不如说女主角自己哭着闹着要付出代价。

王:我发现《最后的疯狂》和《疯狂的代价》都是在海边拍的。《疯狂的代价》是在青岛拍的,里面挑选的场景都是德国建筑,为什么会这样?

周:在1980年代,其实已经开始有黄色文明和蓝色文明的说法了。我已经听到有人说这两种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也已经开始有人研究了,我就对这些东西比较感兴趣。我觉得蔚蓝色文明也罢,海洋法也罢,大陆法也罢,它对我都会产生某种程度的影响,谁是谁非,谁高谁低,谁文明,谁野蛮,我自然会有自己的结论,但我认为在一个电影中导演最好不要给答案,给个过程就行。答案应该在观众心里。

王小鲁/文

王小鲁经济观察报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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