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蜜標準寬鬆 監院糾正食藥署
蜂蜜示意图。图/pixabay
卫福部前年五月公告「包装蜂蜜及其糖浆类产品标示规定」,并于去年七月起施行,以「蜂蜜含量是否达百分之六十」作为蜂蜜类产品品名标示依据。不过监院昨公布调查报告,认为此规范过于宽松,更因无法检验蜂蜜含量,无从确认蜂蜜产品是否确实符合规定,有误导消费者嫌疑,纠正卫福部食药署。
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表示,标准订定是比照日本作法,但是会尊重监院调查结果,将邀集消费者及学者专家,讨论法令修改。
监察委员田秋堇、蔡崇义调查发现,食药署现行技术无法检验产品内蜂蜜含量多寡,导致该标示规定公告施行后,从未进行过任何一件蜂蜜及其糖浆类产品的蜂蜜含量检验,稽查时仅能以「核对」方式检视产品包装标示,也无法确认各产品的蜂蜜含量是否属实。
田秋堇、蔡崇义指出,Codex规范蜂蜜「不应加入其他成分,且不得添加任何食品原料及非蜂蜜的物质」,食药署却容许于蜂蜜中掺有百分之四十糖浆的产品,得以「加糖蜂蜜」称之,不但难与国际接轨,甚至比原本经济部标检局对于蜂蜜的定义还要宽松,恐混淆消费者知情权,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林金富表示,食药署订定规范前,蜂蜜纯度标准不一,业者还会标榜「不纯砍头」,政府才决议介入管理,标准订定是比照日本作法,产品含有六成以上蜂蜜,就可用「蜂蜜」二字,但须加上糖蜂蜜、调味蜂蜜等字样,食药署会再多搜集各界意见研议,必要时进行修法,「除监委意见,也必须考量消费者、业者能否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