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蓋溫泉旅館 議員要求落實回饋
富邦人寿2014年以14亿元权利金,取得70年地上权案在北投兴建温泉旅馆,预计今年11月取得使照,最快明年开幕营业,因该案设定地上权长达70年,北市议会曾做成附带决议,要求回馈地方,但北市议会昨天审查决算,却发现回馈计划没写在合约中,根本无强制性。财政局表示,因是都更案,已写进事业计划书,会要求富邦落实。
都更基地位于北投泉源路、中和街20巷一带,旁边是温泉博物馆,距捷运新北投车站120公尺,基地北侧每天可抽出100公吨白磺泉温泉,市府允许以都更方式开发,该案可获33.18%容积奖励,设定地上权达70年,权利金14亿。
议员陈重文说,当时议会附带决议,回馈方式包括提供在地就业机会;旅馆一定比率优先雇用北投人;旅馆食材采在地小农产品,加惠北投农民;并提供公共休闲空间给居民利用。
议员汪志冰质疑,市府仅能建议富邦、还是具强制性,如员工雇用比率有没有写进合约、要求比率多少?议员张志豪也说,市府在富邦金控持股比率达13%,可说是大股东,应向富邦提出要求协助争取市民福利。
财政局指出,目前回馈计划包括设籍北投、高龄者住宿泡汤有优惠及用餐折扣;招募员工优先雇用符合资格且设籍北投居民;24小时无偿开放使用户外足汤;并留休闲和通学步道等。
财政局表示,该案属都更案是以权利金高者得标,回馈并非当初招标条件,但已纳入更新事业计划中,经市府依法审议通过核定,且议会有做成附带决议,会要求富邦落实回馈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