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市永定区:购房补贴政策延至2月底,可补贴200元/平米
据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融媒体中心2月11日消息,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发布关于《永定区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办法》延期的通知。
通知规定,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时间期限从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9日。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准、政府回购房以及政府的存量房以签约合同时间为准。
购房申请人可在本通知执行期间内申请,也可在本通知执行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即最迟不得超过2024年5月31日,逾期者视同放弃。
根据龙岩市2023年11月20日发布的《永定区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办法》,在永定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政府回购房以及购买政府的存量房的购房人可获得的购房补贴分为三类:
1.购买住房的(不含低密度住房),按住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50元补贴。购房人在永定城区就业并且子女在城区就学的,按住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补贴;
2.购买商业的(店面、商铺等商业性质的房屋),按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补贴;
3.购买车位、车库的,按每个2000元补贴。
《办法》明确,政策实施期间,同一套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政策。共同购买的,由共同购房人共同申请,并指定其中1人名下账户作为购房补贴收款账户。
申请人在申请购房补贴后又退房的不享受补贴。已领取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后再向区住建局申请办理退房手续;未领取购房补贴的,应向区住建局申请停止办理购房补贴手续,否则不予办理退房手续。与其他购房优惠政策重复时,购房人可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补贴。
此外,自今年2月5日起,龙岩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提高10万元,永定区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65万元
龙岩市2月4日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提出,龙岩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提高10万元。在新罗区购房,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5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55万元调整为65万元;在其余县(市、区)购房,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同时,职工家庭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另增加5万元。职工家庭在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时,最高可贷额度另增加为:在新罗区购房,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60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70万元;在其余县(市、区)购房,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55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65万元。
文件还要求,优化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时,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加装电梯实际支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