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披露定向可转债重组项目 为“并购六条”以来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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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之声

10月20日晚间,富乐德发布公告提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10月16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向上海申和等59个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持有的富乐华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这是《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简称定向可转债重组规则)发布以来,A股发布的第二单定向可转债项目,同时也是“并购六条”发布以来,上市公司披露的首单定向可转债重组项目。

公开信息显示,富乐华主要客户为英飞凌、博格华纳、富士电机、比亚迪、士兰微、中车时代等。富乐德表示,本次收购有助于上市公司整合集团内优质半导体产业资源,推动优质半导体零部件制造业务的导入,可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助力上市公司做优做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今年以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重组整合的政策,为资本市场创造了良好条件。4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企业的股债融资支持。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中国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明确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关,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及并购重组;推动科技型企业高效实施并购重组,助力科技型企业提质增效、做优做强。

6月份,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提出,“鼓励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方式实施并购重组”;9月份,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即“并购六条”)明确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支持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增强“硬科技”“三创四新”属性;还提出,“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等支付工具实施并购重组,增加交易弹性。”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硕士生企业导师支培元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富乐德在总资产规模、净利润等各方面都将有所提升,有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半导体行业作为科技力量发展的核心,其市场规模在持续扩大。未来,随着更多终端应用的增加,行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