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会面临强制解散 内政部:该结束就是要结束
妇联会明天面临被强制解散的大限,内政部次长陈宗彦今天表示,政党法规定很明确,政治团体两年内应转型成政党,也给予妇联会4个月缓冲,妇联会未完成转型,「该结束就是要结束」。
内政部依据政党法要求妇联会转型为政党,否则将下令解散清算,27日大限将届。
陈宗彦受访时表示,政党法规定的很明确,政治团体2年内要转型成政党,若未完成就是废止立案,内政部已给予4个月缓冲期,但妇联会届期仍未完成转型,「该撤销就是要撤销,该结束就是要结束」。
对于妇联会主委雷倩指妇联会要申请成为公益团体,并呼吁内政部准许妇联会成立政党以外的法人团体,陈宗彦指出,妇联会若要成立其他类型的法人团体,就按照相关方式去申请,这与内政部废止妇联会的政治团体立案没有冲突,内政部并没有规定妇联会不能成立其他类型的法人团体。
陈宗彦说,内政部已经给予缓冲期,但妇联会没有意愿去做相关处理,明天将会开始进行废止立案的相关行政流程。
政党法于民国106年12月6日公布施行,规定政治团体应于2年内,也就是去年12月7日前完成修正章程,转换为政党。
内政部指出,于2年期限届满前,内政部已通函给各政党及政治团体,促其尽速完成改正。内政部于去年12月间召开政党审议会讨论,给予政党4个月的补正期限,政治团体部分,也比照给予4个月缓冲期。
内政部说,妇联会是依人民团体法立案的政治团体,一切依照政党法规定,包含妇联会在内的42个政治团体,未在改正期限内完成转型,都将一视同仁,依法废止立案。
关于妇联会未来的走向,雷倩今天上午出面强调,绝对不是推荐候选人参与公职选举,会员大会中也以61:9的悬殊差距,决定妇联会公益贡献社会,非筹组政党。(编辑:杨凯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