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惩戒权被删!家长怒:以后未成年犯法,请处罚行政院

▲行政院删《民法》中的家长惩戒权,引发全台30个家长团体不满,一起跳出来怒批政府粗暴修法。(图/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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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11月28日通过《民法》第1085条修正案删除家长惩戒权,无视去年民调7成家长的反对,引来全国30个家长团体怒批政府侵权,专家告诉CTWANT记者,政府滥用《儿童权利公约》作为修法借口,除去家长惩戒权又无配套措施,形同「放养」孩子,许多家长Po文痛斥「学校老师不敢教、家里父母不能教,以后未成年人犯法,请处罚行政院!」

现行《民法》第1085条规范,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其子女,行政院在11月28日通过法务部拟具的《民法》第1085条修正草案,将现行条文中的「惩戒」二字删除,修正为父母保护及教养未成年子女,应考量子女年龄及发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对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

此次修法引发家长反弹,全国家长团体联盟(简称「全家盟」)在12月4日联合来自全台17县市的30个家长团体,共同召开记者会表达反对修法。国教行动联盟(简称国教盟)理事长王瀚阳表示,此次修法滥用《儿童权利公约》作为修法借口,根本是矫枉过正、因噎废食的粗暴修法。

国教盟曾在2023年3月进行问卷调查(有效问卷3470份),结果显示,高达70.4%的家长反对修法,89.5%的家长并认为政府应加强家庭教育资源投入。「这些数据显示家长也支持正向教养,但认为目前修法缺乏支持与配套措施。」王瀚阳说。

全家盟理事长萧东原认为,「惩戒不是暴力!现行民法第1085条所保障的惩戒权,是家长在合理范围内履行教育责任的重要基石,修法不应偏废家庭教育的完整性,建议增列『不得诉诸身体或心理暴力』,而非全面删除。」

中华儿童暨家庭守护者协会执行长周明涌说,虽然儿虐通报案件持续增加,但只有删除惩戒权,并不会有所帮助。《儿童权利公约》希望签约国禁止体罚,但是也要求签约国要有各种配套措施来帮助父母,更重要的是国家政策应该建立在对于自己国情有足够了解的基础上。「但这次修法并未见台湾家长管教的统计数据做支持,只拿虐童的家长作为参照,实在是以偏概全!」

▲多数家长支持正向教养,但认为政府并未增加相关的家庭资源,也缺乏亲职教育。(图/CTWANT资料照)

对这次修法,法务部指出是参考《儿童权利公约》第19条规定及相关一般性意见,符合日本及南韩近年来的相关修正,接轨国际潮流。周明涌抨击只学半套,他以日本举例,「日本于1994年签署《儿童权利公约》,便在中央成立『儿童家庭厅』、在地方依据人口数设立『儿童相谈所』,给足儿少安置机构经费,官方、民间一起协力合作。」

周明涌说,少子化让日本民间机构安置的孩子减少,多出来的专业人力便与官方的儿童相谈所合作,进行在地的家庭支持,类似家务指导员、亲职喘息服务、育儿指导员、安亲等,充分支持弱势家庭的实际执行面,投入实际人力支持。

反观台湾,2013年儿童局并入卫福部「社会及家庭署」之下的一个组织,层级调降后使得儿少权益边缘化,儿少事务多头马车分散在教育部、卫福部等单位,缺乏统一调度与管理,更别说儿少预算少得可怜。王瀚阳指出,教育部对家庭教育支持长期不足,家庭教育每年仅3亿元预算,占总预算不到0.1%。「政府倡导正向管教,但未提供实质支持,如果未来进一步削弱家长的管教权,将使家庭亲职教育陷入更大的困境。」

周明涌认为应设立一个中央统筹机构,例如儿童家庭署;其次是要增加儿少预算。「政府如果真把少子化当作国安危机,应该要增加政府实质支持家庭和儿童的预算,依据儿童所在地的人口与家庭数,编列能够进入家庭的服务的人事费与方案费用。」

周明涌说,如果资源不走入家庭,永远都只是有钱有闲的家庭能够前往办理讲座、亲子育儿课程的家庭教育中心,对于减少儿虐的帮助是薄弱的。「不去解决问题,反而削弱家长的管教权,我想未来少子化将更严重,因为养一个孩子的成本与代价都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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