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联手搞性侵 夫入珠妻大小奶成证据判刑定谳
经营房屋清洁、张贴房屋买卖广告公司的吴姓男子涉嫌在4年前与鄂姓妻子联手,性侵暂住其家中女员工的女性朋友,最高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害人可指证夫妻2人性器特征,依强制性交罪判鄂女有期徒刑7年2个月定谳。
吴姓男子与其鄂姓妻子在高雄经营房屋清洁、张贴房屋买卖广告公司,98年间雇用家住屏东女子为员工,专职从事打扫及派发传单等工作,当年8月因莫拉克台风重创南台湾,吴男便提供自己高雄住处2楼,供女员工与其女姓朋友居住。
吴男因见员工朋友略有姿色,即趁员工不在时先性侵员工女性友人得逞,且恐吓被害人不得对外泄露,否则,将对她不利,被害人因寄人篱下只好隐忍,不料,数日后吴男夫妻在房内做爱时,竟强拉被害人进房玩3P,鄂姓妻子还帮丈夫压制被害人供吴男性侵得逞。
风灾过后被害人与吴男女员工返回屏东,却出现拿刀自戕并用香烟烫体的创伤后症状,经询问后被害人才说出在高雄遭吴男性侵经过,于是2人乃向警方报案。
吴男夫妻在地方法院审理时,则是矢口否认犯行,但被害人却能指证吴在生殖器上有入珠,鄂女乳房是小大奶等隐密性器特微征,因此,一、二审都判吴男夫妻有罪,吴男在二审被判11年11月放弃上诉而定谳,鄂女上诉到最高法院,法官最后仍判处有期徒刑7年2个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