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陌路比当室友还惨 无感情没嘿咻!见面不讲话已10年
夫妻陌路比当室友还惨,无感情没嘿咻,见面不讲话已10年,男子向法院诉离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与女子小萱(均化名)1985年结婚,并育有一对儿女,但双方自2008年如同分居,阿国与母亲住1楼,小萱与子女住2楼,虽然每天会见面,但不讲话已10年,不仅无感情也无性行为。阿国不满他要养妈妈,小萱都没出到力,竟还时常与朋友唱歌出游,小萱直到2023年才开始工作,因此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辩称,嫁给阿国多年,都有煮饭及照顾公婆,阿国自己搬到楼下和母亲住,但是她没赶阿国下去,过去家事都她自己在做,后来她上班前,都先买菜煮给阿国吃,在阿国搬到楼下后,三餐就各自处理。但阿国一点责任感都没有,小孩费用也都她在缴。阿国则是表示,学费是用就学贷款,好几万元都是他替儿子还的。
小萱还指控,之前阿国也有家暴,她都忍到现在,竟还诬赖她上班去唱卡拉OK,但她不在时是去南部照顾您家爸妈。结婚这么多年,她对家庭没有付出吗?而且她都独立一人,阿国有尽到什么责任?离婚之后要叫她去哪里?
法官考量,双方起分住同址之楼上、楼下,多年来无性行为也不讲话,多年来未有正常对话互动,更无亲密行为,小萱虽然不同意离婚,但主要都是指责阿国未尽责之处,未有正向沟通联系的意愿或作为。
法官审酌,双方长期无夫妻共同生活,漠视对方且全无互动,多年来未能恢复感情,或是改善相处模式,夫妻关系有名无实,婚姻已有严重破绽,无法继续维持。法官认,双方共同生活显已难圆满,夫妻关系长期不睦,且均消极不愿沟通。日前依法宣判,阿国依法第诉请判决离婚,自属有据,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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