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车祸过世母亲获960万理赔 8年后儿子打官司讨回186万

陈妇丈夫身故获理赔近千万并无均分给子女,8年后儿子成功讨回。(图/pixday)

记者洪正达高雄报导

高雄陈姓妇人2011时丈夫因车祸离世,当时保险理赔金额约960万,没想到儿子8年后长大成人主张这笔理赔金应让子女共同平分,于是兴讼向母亲追讨186万元,桥头地院审理后,认为陈妇无法举证这笔理赔金运用于对子女的有意之处,因此判决儿子胜诉全案仍可上诉。

桥头地院表示,陈妇在1991年与宋男结婚,育有子女4人,不过宋男却在2011年11月20日发生车祸,隔天伤重不治,不过当时子女4人都未成年,后续相关赔偿问题均由法定代理人陈妇进行请领。陈妇的儿子说,当时父亲车祸致死后,母亲与车祸肇事潘男以180万元和解,加上汽车强制险160万、职灾赔偿620万共960万元,以4兄弟姊妹加上母亲的话,这笔理赔金额应划分成5分之1持分,经计算后,肇事者赔偿金持分36万元、强制险26万元、职灾补偿124万元,共计186万元。

陈妇在庭讯时表示,这笔960万的赔偿金其中250万已由另名儿子领走,其中还有丈夫的丧葬费、未成年子女教育及生活费房屋修缮费等,并支付丈夫生前的负债及支出等,所剩无几,仅愿给付150万元给儿子。

桥头地院指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到保护、教养之责,但其中若有继承、赠与或其他无偿取得的财产应视为持有财产,不过父母仍保有使用、收益权利,这部分法律条文在《民法》第1084条、第1087条、第1088条都有载明,法官认为,陈妇及其他4名子女都已办理抛弃继承,宋男身后留下的债务妻子及子女们都没有清偿责任,陈妇更不得以儿子应持分的赔偿金支付其他费用,因此186万元必须全数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