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山保育区违规捕捉32只龙虾 2人下场惨了 最高罚15万

岸巡队在富山保育区查获民众违法采捕。(第一三岸巡队提供)

海巡署今日凌晨3时接获陈姓民众报案,于台东富山保育区内疑似有民众违规采捕水产动植物,第二机动巡逻站及司法小队前往现场,发现2人用鱼叉违规采捕,当场查获计龙虾32只、鱼类10尾及海螺2颗,全案将依违反渔业法规定函送,最高可罚3万到15万元。

第一三岸巡队表示,第二机动巡逻站线上巡逻组及司法小队同仁接获第十巡防区通报后,立即前往富山保育区查看,抵达后发现保育区内有潜水灯光,并当场查获王姓及郑姓民众采捕动植物,携带采捕工具鱼叉2支,违规采捕动植物计龙虾32只、鱼类10尾(白毛、鹦哥)及海螺2颗,于搜证完成后实施野放,全案后续依相关违规事证函送台东县政府裁处,以维护海洋资源保育。

第一三岸巡队表示,富山渔业资源保育区为台东县政府公告之禁渔区,违规将依渔业法规定处新台币3至15万元罚锾,提醒民众切勿于此处以任何器具违规采捕水产动植物以避免触法;呼吁民众若于保育区发现不法情事,可随时拨打118免费服务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