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尸报验权责不明朗 死者成「尸球」

依花莲海域现况,24海里内发现遗体,由海巡打捞上岸报请检方相验,岸际则归岸巡处理。(第六海巡队提供/罗亦晽花莲传真)

海上浮尸因身分与地点差异,由不同司法警察单位报验,过去因报验权责模糊不清,甚至传出死者成了「尸球」,警政署与海巡署2016年底曾函文明定权责盼改善问题,但各地方基层执行仍有落差。

过去因「海岸巡防署处理无名尸体案件作业要点」独缺「有名尸」处理规范,多由海巡、岸巡及警方各自协调,但效率不佳,直到警政署2016年明定两单位处理尸体相验权责,海域涉犯罪案件、海岸属走私、非法出入国等,由巡防机关调查,其他涉嫌犯罪案件由警察机关调查。

依花莲海域现况,24海里内发现遗体,由海巡打捞上岸报请检方相验,岸际则归岸巡处理,如后续涉及仇杀、情杀等刑案,即移请地区警方做后续调查,商港内则由港警处理。

基层海巡人员说,发现浮尸除报请相验确认死因,同时也会尝试辨识死者身分,如排除他杀,且无法从身上找到证件,会采指纹函请刑事局比对身分;若无家人或家属无力处理,则通知当地政府或警方依相关办法收埋,通常交由殡仪馆火化;若浮尸查无身分,由警方公告特征25天,等待认领。

不过,脸书粉丝专页「靠北Police」日前却有篇疑似海巡人员贴文,直指浮尸若漂到靠近岸边的海上或渔港,应由派出所员警协助报验,若尸体距岸边较远才由海巡处理,引起基层员警不满,认为海巡单位又在发文「踢皮球」。

有人留言质疑「海巡弟兄是不是不知道怎么报验」、「看来海巡只管走私、非法入出国,但浮尸没相验怎么知道没有与案件有关」。海上浮尸演变成各单位互推责任,已非正常现象,主管机关应重视并明确订定处理权限,减少「因地制宜」规范衍生的后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