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赐群号渔工疑受虐致死案 事隔8年终起诉
监委王美玉纠正,2016年12月屏东地检署重启调查渔工虐死案。(报系资料照)
「福赐群号」境外渔工SUPRIYANTO疑似被虐致死案,于同年9月由屏东地检署侦办,因查无实证,于11月10日签结,后续遭监委王美玉纠正,2016年12月屏东地检署重启调查,今年8月23日提起公诉的裁定。委任律师曾威凯于今日收到起诉书。
根据起诉书,船长陈凯治因未依据渔业法第54条第5款规定:「渔船船主在国外雇用外籍船员作业应遵守及注意事项」第15点,当船员因病或受伤时,有即时通报及救治之义务,造成渔工SUPRIYANTO因延误就医而死亡,故依刑法276条「过失致人于死」起诉。
另船长陈凯治、轮机长陈金表、同船印尼渔工AGUS SETIAWAN因涉及殴打、伤害SUPRIYANTO,以刑法第277条「伤害人之身体及健康者」起诉。另有一位涉案印尼渔工MUNAWIR SAZALI因已出境,发布通缉中。
台湾国际劳工协会表示,福赐群号渔工SUPRIYANTO疑似受虐致死案,凸显境外渔工人权、生命权毫无保障的事实,该案于屏东地检署侦办时,却被草率对待,甚至关乎案情真相的四段影片译文,也未如实翻译,竟于2015年11月10草率签结,若非关切此案的渔工维权团契而不舍的陈情、监察委员王美玉进行调查并对屏东地检署提出纠正,方使屏东地检署重启调查,否则关乎SUPRIYANTO死亡真相的案情,就永远被掩盖了。
台湾国际劳工协会指出,重启调查之后,屏东地检署侦办速度十分缓慢,经常无故取消庭期,或间隔数年未开庭,家属及律师、协助团体几乎以为此案会不了了之。历时八年,终于盼得加害人被起诉的结果。迟来的正义,令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