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偷印章借高利贷「卷款爽过27年」 血癌妻独养2孩过劳亡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刘姓男子经历两段婚姻、育有3名子女,在大陆工作将近30年后返台,因为年老体衰无法继续工作,虽然有长子协助支付房屋租金,但还是难以维持生活,这才决定向与第二任妻子所生的孩子索要扶养费结果意外揭穿自己偷印章高利贷、抛妻弃子的往事,最终被台东地院法官驳回声请

刘男抛下年幼的女儿和怀孕的妻子,独自带着钱逃离台湾。(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刘男在判决书中主张,和第一任妻子离婚前育有一子,后来与第二任妻子结婚,育有一双儿女,「我前往大陆工作将近30年后返台,年迈体衰,欠缺工作能力,难以维持生活,长子经济状况欠佳,仍愿意负担我每个月的租屋费用,照顾我的生活起居」,无奈还是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这才决定向已经失联的另外2名儿女提告,请求3人平均分摊每月1万7810元的生活费用。

对此,长女辩称,她从小就对父亲没有印象,大概在5岁的时候,父亲窃取母亲的印章、身分证去借高利贷,得手后就在1994年7月间卷款逃到国外,留下她与当时怀孕的母亲躲避黑道讨债,弟弟出生时因为母亲孕中营养不良,导致脑部缺氧罹患先天性脑性麻痹,想去看医生又怕遇到黑道,拖到后来癫痫发作越来越严重,脑部退化到大小便失禁、双耳重听、视力不佳。

长女接着说,母亲一个人要扶养她和重病的弟弟,不到40岁就累倒中风,但还是坚持继续工作,后来确认罹患血癌,仅仅3年就病逝,「我一人扛下母亲的医疗费丧葬费,还要照顾弟弟,我过了几十年的苦日子,父亲拿着钱在国外吃香喝辣,对妻儿不闻不问,如今要我们姊弟支付他的生活开销,显然有失公平。」

▲姊弟俩的母亲因为过度疲劳,加上罹患血癌,在51岁时病逝。(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

小儿子证实,他一出生就罹患脑性麻痹、癫痫,领有身心障碍手册,无法自理生活,母亲为了他和姊姊积劳成疾,又因为债务问题挨告诈欺,成为通缉犯,最后因病离世,这段期间父亲完全没有出面协助,「我一出生就有上述疾病,照顾治疗需耗费大量人力金钱,父亲却卷款潜逃,弃我于不顾,导致我没有受到良好治疗,身体机能越来越差。」

由于刘男对于姊弟俩的指控均不否认,台东地院法官认为,他自1994年间出境离开之后,整整27年不曾回家,相当于是从姊弟俩年幼时起,即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若强令姊弟对失责在先的父亲负起责任,的确不公平,最终裁定驳回他的声请,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