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为抓外遇「冒妻名与男聊色」挨告 违法搜集个资下场惨

林男为抓外遇,竟假冒妻子张男聊色,北院依违法《个资法》判刑。(图/记者罗志华摄)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林姓男子怀疑妻子与张男通奸,竟于2018年2月间,假冒妻子名义向张男聊色,期间又借此得知张男女儿病情检方依违反《个资法》起诉;林男于审理期间辩称,为搜集妻子外遇的证据才这样做,法院认为,林男大可观察妻子生活人际互动搜证,却以冒名取得张男父女隐私,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

林男假冒妻子,在Line与张男聊天,期间得知了对方性生活家庭职业联络方式,也得知了张男女儿的病情,并以此为证据,对张男提告求偿100万元,但官司败诉后,反遭张男提告。

林男辩称,取得这些内容没强迫张男,且也是为了搜集妻子外遇的证据,并称如果不这样做,「我永远无法搜集到妻子与他人性交的证据」。

法院认为,林男若要抓外遇,从妻子的生活、人际,甚至与张男的互动,便可进行相关搜证,却仅凭个人猜想,就冒妻子名义与张男攀谈,过程中还营造重修旧好的氛围,频频试探、询问,已属违法搜集他人个资,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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