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站路口发呆 他开车通过「罚3600元」 网吼:废掉红绿灯
一名驾驶开车时遇到有妇人站在路口发呆,他踩下油门通过后,收到3600元罚单。(示意图/季志翔摄)
「驾驶不让行人最高罚6千元」自今(1)日开始执行,就算是行人闯红灯,驾驶也必需停让,因此被许多网友砲轰是「帝王条款」。一名驾驶抱怨,日前开车时看到有一名妇人在路口发呆很久,因此他决定直接通过,结果竟然收到3600元「不暂停让行人先通过」的罚单,这名驾驶无奈地说,幸好事发日期在6月30日之前,否则还要多缴2400元罚款。
原PO在脸书社团《爆废公社二馆》发文表示,日前他开车行经台中某路口时,遇到有一名妇人站在路边发呆许久,因此他直接通过,未料事后收到3600元的罚单,原因是「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通过」,而原PO提出的申诉最后也遭到撤回,让他觉得非常委屈。
因为不晓得妇人究竟有没有要过马路,原PO无奈道:「能不能修法A罚款>B罚款?」意思就是说,行人行进间,不礼让明确违规严罚A元;但不确定要不要过马路,静止于马路上的话,改罚相对金额少一点的B元。最后,原PO感慨,「现在涨到6000元了」,直说幸好事件发生在6月30日以前,否则要多缴2400元罚款。
贴文曝光后,让大批驾驶也觉得火大,留言砲轰,「以前说是行人地狱,现在是开车地狱」、「以后开车要先下车,请路人填问卷。」、「我一直觉得要罚可以,麻烦行人举手,举手还不让被罚刚好而已,霸王条款根本很多争议」、「行人站在路口只要不动,过去的车辆都开单,真好赚」、「要开车的都去学通灵吗」、「要不直接红绿灯废除,大家一起自由心证比较快」。
不过也有人指出,重点是在驾驶有没有「停让」的动作,「跟你一样的情形,我停让后等2秒,他无动作我再往前开,前方刚好有取缔违规,我没被拦下,我后面那台跟车没停让全被拦下来」。
事实上,《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法于7月1日正式上路,脸书粉专《TCPB局长室》日前发文指出,汽机车驾驶人不依规定停让行人,最高罚锾提高到新台币6000元并违规记点3点,应受道安讲习3小时。
该粉专表示,关键就是行人穿越马路时,汽车前缘或是机车前轮不能进入行穿线,且与行人行进方向距离不能少于「3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