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骑驴条款 23年乔不定
保险法107条变化
史上最难取决的父子骑驴条款,非保险法107条莫属,即未满15岁小孩该有多少死亡保障,从1997年到2020年共三度修法,从14岁以下身故保障契约无效,到保额无限制,最高保额曾可到200万元,中间又回到身故只能退保费,2020年6月12日之后改为给付丧葬费用,最高61.5万元,现在立委又喊太低。
到底有没有父母会为了保险金杀小孩,这就跟人性本恶或本善的争议一样,没有标准答案。寿险业者表示,由于平均余命延长,加上低利率环境,保单比10年或20年前贵很多,所以愈来愈多父母会在小孩刚出生时,就为小朋友投保,可用较便宜的保费买到较高的保额,且利用时间复利,替小朋友累积未来教育金。
寿险业者解释,15岁以下小朋友投保意外险,有时是规划意外医疗保障,如学龄儿童在学校常发生跌倒骨折等,除了学保实支实付,还有额外的保障弥补父母请假照顾的经济损失,有些父母则是懒得在15岁时再加保,届时保费会比零岁时贵,因此一口气规划好所有保障,小孩20岁左右所有保费都已缴满。
据寿险公会统计,到2020年底为止,国内15岁以下、有投保寿险公司保单人口数共141.3万人,约占全台人口数6%,也占14岁以下总人口数47.65%,代表近半未满15岁的小朋友还是会规画寿险保单。
寿险业者觉得15岁以下若身故,退还已缴保费,并没有额外收保障费用,所以保单合法又没争议,金管会坦言,家属悲痛之余发现提早夭折的小孩其保险不给付,等于是「二度伤害」,没人可理性接受当初自己没有看清楚保单条款的事实,而且现在法律明订可给付最高61.5万元的丧葬费用,保单设计就应朝此方向,否则就要确定保户明确知道未满15岁身故只退还已缴保费。
而107条争议重点即是未满15岁的儿童不是家中经济来源,给予过高保障,恐有父母杀小孩领保险金的道德风险,但另一派即主张一样是事故受难者,但小朋友没有保障,对罹难者家属是伤口上洒盐,至今仍是争论不休,寿险业者表示,为何不让道德风险回归法律制裁,还给商业保险合理的核保及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