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做試管嬰兒冷凍胚胎未果 竟遭尪要脅離婚!丈夫、小三判賠50萬元

做试管婴儿求子的妇人,遭结婚7年的丈夫许男,无预警通知离婚,且拿小三腹中的胎儿威胁,不告知离婚日期就去堕胎等,提告求偿200万元。士林地方法院认为,许男及小三侵害配偶权,应共同给付妇人50万元。

妇人主张,她和丈夫结婚7年,为符合夫家期待,动刀、抽血、吃药,做试管婴儿手术,2022年8月间,丈夫许男突然通知要离婚,且拒绝沟通,直到9月间发现小三的讯息,得知小三知道许男已婚后,竟继续交往,同年11月间,许男称小三怀孕,如不愿意离婚就会堕胎,要胁要离婚等,许男及小三侵害配偶权,请求赔偿200万元。

许男主张,结婚后感情不睦甚久,早无夫妻感情,无侵害配偶权,纵认行为逾越一般男女交往成度,200万元金额过高。小三则主张,怀孕是在当年9月底左右,但她10月才知许男已婚身分,无故意或过失侵权。

妇产科医师指出,一般是用妊娠周数减去两周,就是可能受孕的时间。法官依小三在妇产科照射超音波时间推算,受孕日应在10月15日附近,而小三主张10月8日查看脸书发现许男结婚照片,才知已婚事实,受孕日应已知许男已婚身分。

法官认定,许男与小三逾越朋友交情,不正常往来亲密关系 ,超过配偶容忍范围,考量,原告与许男结婚多年,未有子女,曾进行试管婴儿手术,两度动刀、多次抽血吃药,冷冻保存胚胎,期许能符合男子及其家人期待等,判许男与小三侵权,应共同赔偿50万元慰抚金。可上诉。

妇人做试管婴儿,冷冻保存胚胎,却遭丈夫要胁离婚,法院判丈夫、小三赔偿50万元(图非本案)。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