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上海会议公报:各方将避免竞争性贬值

财经中心/台北报导

为期2天的廿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27日在上海闭幕,会议围绕8大议题发表了联合公报,重申将避免竞争性贬值,同意就外汇市场进行密切讨论沟通,并确保债务率保持在可持续的水平。此外,公报也表示,假如英国退出欧盟,将会冲击全球经济

据了解,与会各方在会议期间 主要讨论了当前全球经济形势、增长框架投资基础设施国际金融架构金融部门改革、国际税收合作、反恐融资绿色金融及气候资金等议题,并形成了广泛共识

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们认为,近期市场的过度波动与全球经济基本面温和复苏的状况并不相符,将各自和共同采取所有政策工具,包括货币、财政政策和结构性改革等,来应对风险、增强市场信心和促进经济增长。

以下是G20财金首长在会议后发布的公报全文:

1.我们在上海会晤,回顾并应对全球经济面临的主要挑战,推进政策议程,为杭州峰会进行准备。全球经济继续复苏,但依然不均衡,且未达到我们对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的雄心水平,资本流动出现波动,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跌,地缘政治风险加剧,英国可能脱离欧盟以及一些地区存在大量难民且人数仍在增加将对经济造成冲击。

在此背景下,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和脆弱性加大,对全球经济前景进一步向下修正风险的担忧日益增加,在认识到这些挑战的同时,我们判断,近期市场波动的程度并未反映全球经济基本面。我们预期,多数发达经济体的经济活动将继续温和扩张,主要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增长将保持强劲,但我们同意需要采取更多行动,以实现提振全球增长的共同目标,将继续密切监测全球经济和金融形势。

2.过去几年,G20在促进增长、投资和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取得了重要成绩,我们正在采取行动来增强信心,维护和增进复苏,将各自以及共同使用所有政策工具,包括货币、财政和结构性改革政策,来实现这些目标。货币政策将继续支持经济活动,保持价格稳定,与中央银行的职责保持一致,但仅靠货币政策不能实现平衡增长。我们财政战略的目标是提振经济,将灵活实施财政政策,以促进增长、创造就业和提振市场信心,同时增强经济韧性,并确保债务占GDP的比重保持在可持续水平。

我们也将尽可能采取增长友好型的税收政策和公共支出,包括将支出优先用于支持高质量的投资。我们重申发挥宏观经济政策和结构性改革相辅相成的作用,为实现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提供支持,加快结构性改革将提升中期潜在增长,并使经济更具创新性、灵活性和韧性。

为了提高对于潜在风险的应对能力,我们将继续研究G20在必要时可能采取的政策措施,来支持增长和稳定。我们重申,汇率的过度波动和无序调整会影响经济和金融稳定;重申此前的汇率承诺,包括将避免竞争性贬值和不以竞争性目的来盯住汇率,我们将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并将仔细制定、清晰沟通宏观经济和结构性改革方面的政策行为,以减少政策的不确定性,减少负面溢出效应,并增加透明度。

3.我们重申,增加实际产出非常重要,结构性改革在提高生产率和潜在产出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2016年将优先推进并特别强调实施调整后的国别增长战略,以便到2018年实现产出额外增长2个百分点的目标。在各成员现有国别承诺的基础上,我们承诺进一步加强结构性改革议程,包括提出一系列改革的重点领域和指导原则,为G20各成员推进结构性改革提供参考,并将建立一套指标体系,在考虑国情多样性的同时,更好地评估和监测各成员结构性改革进展及其是否足以应对结构性挑战。

这一强化的结构性改革议程将纳入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框架下的现有工作,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将合并投资战略和投资战略,并继续致力于及时、有效地加以落实,以实现我们的目标。我们将审议合并的战略,包括通过强化的同行审议,并在必要时进行修订,以确保迈向共同增长的目标及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而考虑到投资和贸易对于增长的重要性以及其近期的疲软态势,将在国际组织的支持下,研究上述领域可能的政策应对措施,并继续采取措施增强包容性,并减少过度的全球失衡。

4.我们重申对推进投资议程的承诺,并将重点关注基础设施发展,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我们期待多边开发银行根据安塔利亚峰会共识在今年7月前报告优化其资产负债表的具体行动。考虑到多边开发银行在促进基础设施发展方面的独特作用,及其在促进基础设施投资和减贫方面的使命,如同在《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中的呼吁,我们鼓励多边开发银行制定支持高质量项目的量化目标,并共同采取行动,以展示其吸引新的长期投资融资、促进基础设施投资的承诺,包括撬动私人部门资金,加强新老多边开发银行的合作,推进多方合作联合融资模式,并支持项目准备相关工作。

加强互联互通,对于最大限度发挥国别基础设施的正面溢出效应并创造更多投资机会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将启动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倡议,增强基础设施计划之间的合作与协调。而我们也支持制定一项政策建议指南文件,以促进基础设施融资和中小企业融资工具多元化,并将特别关注股权融资,包括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加强机构投资者参与,鼓励落实G20/OECD公司治理和中小企业融资原则,以及推动将基础设施投资纳入资产类别。

5.稳定、有韧性的国际金融架构对于促进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以及金融稳定至关重要,我们批准了国际金融架构工作组的工作计划,旨在推动国际货币体系的平稳运行和有序演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总结为我们提供了参考。我们支持在2017年年会前完成IMF第15次份额总检查的时间表,包括新份额公式,并重申我们承诺支持一个强劲、以份额为基础、资源充足的IMF。我们支持世界银行按照达成一致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实施股份审议,目标是逐渐实现平等投票权。

我们将继续推动主权债务重组进程的有序性和可预期性,并加强债务可持续性框架。资本流动是国际货币体系的核心特征,鉴于当前全球经济的形势,将更好地监测资本流动,包括更加及时地识别风险,在吸取各国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并适时审议政策工具和框架,以应对大规模资本流动带来的挑战。我们强调充足和有效的全球金融安全网的重要性,期待在今年4月讨论IMF对全球金融安全网的分析。我们欢迎IMF完成了2015年特别提款权(SDR)定值方法审查,支持就研究可能扩大SDR的使用以及本币债券市场开展进一步工作。

6.我们继续承诺及时、全面和一致地落实已经达成共识的金融部门改革措施,包括巴塞尔协议III和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标准,为此,鼓励各国当局加强跨境合作,包括落实有效的跨境处置机制和场外衍生品改革,在恰当的时候予以互认,并与圣彼得堡宣言保持一致。我们支持巴塞尔委员会完善巴塞尔协议III的工作,以保证一致性,并实现效果的最大化,避免进一步大幅度提高银行业的总体资本金要求。

我们将继续监测和评估改革的落实及其影响,包括应对一些没有预见到的重大后果,包括对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我们支持正在进行的改善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方法的工作,以及根据达成共识的时间表在制定保险资本标准方面继续取得进展;强烈鼓励落实已议定的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并继续加强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监管。

我们期待在识别和应对中央对手抗风险能力、恢复计划和可处置性方面存在的差距方面,包括在多个区域存在系统性的中央对手合作安排方面,取得更多的进展,将继续密切监测并在必要时应对金融体系中的新风险和脆弱性,包括与影子银行、资产管理和其他市场化融资有关的风险。我们欢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和IOSCO在制定甄别简单、透明和可比较的证券化标准方面的工作。

我们将整体考虑市场流动性的变化及其对市场稳定的影响,欢迎国际组织正在进行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工作计划中列出的关于代理行业务减少的工作,期待视情在评估和应对该问题上加快取得进展,也欢迎FSB、IMF和国际清算银行(BIS)总结宏观审慎框架和工具的经验和潜在教训,并在7月会议前向我们报告。此外,我们要求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GPFI)制定落实G20中小企业融资行动计划的框架,研究制定一套数字普惠金融的高级原则,以及改善数据的收集和指标。

7.广泛、持续、有效地落实G20/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对于促进国际税收体系的公平和现代化至关重要,我们重申致力于按时落实BEPS项目,继续监测并应对BEPS相关问题,确保税收公平和平等竞争。为确保全球统一行动,我们核准OECD提议的关于全球落实BEPS项目的包容性框架,并鼓励所有承诺落实BEPS项目的感兴趣的相关非G20成员和辖区,包括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该框架。我们支持在该框架下妥善解决发展中国家在落实BEPS中面临的特殊挑战,将继续致力于落实专项税收情报交换标准和税收情报自动交换全球标准(AEOI),并号召所有金融中心和辖区在2017年或2018年底前加以落实。

我们重申,号召所有国家加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并期待全球税收论坛的进展报告,欢迎旨在帮助发展中经济体需求帮助其加强税收能力建设的各种现有倡议,包括亚的斯税收倡议、税收征管诊断评估工具和无国界税收稽查员倡议。在此情况下,中国将通过建立一个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做出自身贡献,目的是进行国际税收政策研究和设计,并向发展中经济体提供技术援助

我们也欢迎IMF、OECD、联合国和世界银行联合提出的成立税收平台的新建议,呼吁这些机构就建立有助于确保技术援助项目有效实施的机制提出建议,并就各国如何资助税收项目及直接技术援助提出建议,向我们在今年7月的会议中提出报告。而我们也认识到税收政策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将在今年7月召开的G20国际税收高层研讨会上深入探讨相关问题;非法资金流对所有国家都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并将继续推进G20在这方面的工作。

8.我们决心坚决打击恐怖融资,将加倍努力,应对各种恐怖融资的所有来源、技术和渠道,并将加强合作和信息交流;呼吁所有国家一道努力开展工作,包括在所有司法辖区快速落实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标准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2253号决议相关规定。我们要求FATF与相关国际组织一道,加强在识别和应对金融体系漏洞和缺陷方面的工作,确保FATF标准的有效性和全面性,且得到全面落实;FATF应加强他们在恐怖融资威胁、资金来源和方法以及资金使用方面的识别、分析和应对工作。

9.认识到环境挑战的紧迫性和动员绿色金融的重要性,我们建立了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要求他们识别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机制和市场障碍,根据各国经验,研究如何提高金融体系动员私人资本进行绿色投资的能力。而研究小组将与其他G20工作组、其他外部倡议、以及私人部门加强协作,也期待研他们在7月份提交一份综合报告。

10.我们对通过气候变化《巴黎协定》表示欢迎,并欢迎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就气候资金所做的承诺及其他国家就气候资金所做的声明,并呼吁及时实施和落实。发达国家缔约方应继续履行他们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已有义务,提供资金帮助发展中国家开展适应和减缓,包括通过绿色气候基金提供资金,鼓励其他缔约方自愿提供或继续提供这种支持。

11.我们重申致力于在中期规范并逐步取消低效的、鼓励浪费的化石燃料补贴,并认识到有必要为贫困人口提供支持。此外,我们鼓励所有G20成员考虑参与低效的、鼓励浪费的化石燃料补贴自愿同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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