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马公厝大排畜牧场减废设施补助 云林县府展延至4月底
▲云林县政府争取水污基金经费协助马公厝大排周边畜牧场改善设备,展延受理申请时间至109年4月30日止。(图/记者蔡佩旻摄)
记者蔡佩旻/云林报导
云林县政府为改善云林县辖内大排污染状况,将马公厝大排列为首要改善重点,县政府争取水污基金经费协助马公厝大排周边畜牧场改善设备,原受理至4月20日止,因仍有额度,展延受理申请时间至109年4月30日止。
云林县政府农业处指出,此次补助对象需符合下列各款条件,搭排至马公厝大排且领有合法畜牧场登记证书之畜牧场、申请项目三年内未受中央或地方相同补助项目者、畜牧场以搭排至马公厝大排且环保局列管之畜牧场优先补助。
农业处处长魏胜德表示,此次为马公厝大排邻近畜牧场改善计划,补助场次50场,补助6项品项,包括高床设施8场、节水牛床2场、雨污水分离设施10场、污水处理设施所需抽污泥马达10场、废水处理曝气机10场及红泥胶皮袋10场等设施,协助畜牧场减废设施的设置,提升废水处理效率及减少废水排放。
农业处呼吁因补助名额有限,请本县符合上述条件之畜牧场踊跃申请,受理截止时间至109年4月30日止,检具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向土库、褒忠、东势及台西公所农业课提出申请。相关申请资讯请洽农业处畜产科(05-5522520)或公所农业课。
▲云林县政府争取水污基金经费协助马公厝大排周边畜牧场改善设备,展延受理申请时间至109年4月30日止。(图/记者蔡佩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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