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坦然接受「婚内失恋」,还是想办法让感情回温?
▲郭宗坤和柯以柔离婚官司卡了2年,近日法院判准两人离婚。(图/翻摄自柯以柔、郭宗坤脸书)
●H/一名爱情小说家,两性作家,演说家,品牌创办人,编剧,导演,词曲创作人。经营「作家H」粉丝专页。
最近的感情新闻中,最引人注目的大概是柯以柔的离婚诉求成功吧!因为这件事情登上版面,又勾起很多在婚姻中感到不快乐的朋友或是读者,写信来跟我讨论关于「婚内失恋」这件事情,其中分别有两种「婚内失恋」的状况,让我想跟大家分享。
一种是很普遍的「婚内失恋」,也就是结婚之后,另一半失去了对自己的热情以及亲密,轻微者会说是不像以前贴心,或是不再浪漫了,严重的则是会直接说像是变了个人似的,诸如上床这类事情,大概就像是等妈祖显灵一样地难以乞求。
而另外一种「婚内失恋」则可以说是进阶版。一名女性朋友跟老公结婚多年,最近向我诉苦,说她失恋了。我原本以为她的状况就是上述的一般情形,没想到她早就跟老公在婚姻内「爱情分手」,这次的「婚内失恋」,指的是她因为从自己先生身上再也得不到爱情,没了恋爱感,因而对外寻求!不料,却被外面的男人玩弄了一番,有苦无处说的窘境,逼得她在自己先生面前大哭,但关系已经形同兄长的老公,却是一头雾水。
于是很多人开始讨论起,如果真的「婚内失恋」了,到底该用什么方法可以再让感情回温呢?
▲越来越多人在「婚内失恋」。(图/123RF)
很多人都会以为,可能想办法做出一些让对方回忆起当初悸动时的事情,就还有机会。像是男生可能就会搞浪漫,女生则会加倍献殷勤之类。但在我看来,恋爱感这种由脑内分泌的激素,很难借由重复同样的行为,去刺激进而产生类似的感受。面对「婚内失恋」这个状况,努力去做些事情想要借以达到的效果,与其说是让对方恢复恋爱感,倒不如说是让对方知道自己在努力维系恋爱感,进而让对方意识到并且思考彼此之间的关系,好让对方也可以进一步努力改善或者维持。
讨论到这一点,我觉得可能是整个问题的最大核心。那就是,婚内失恋,到底应该接受?还是得要想办法改善?我常在文章里面写到一句话,就是,结婚其实是女人的二次投胎!因为出生的家人无法选择,即使是和自己个性不合的爸妈兄弟姊妹也格格不入的话,结婚就等于是自己组织家庭,选择一个跟自己可以常相厮守的另一半。也就是说,如果婚姻里要找的是家人的话,婚内失恋这句话成立的意义何在?毕竟我们从那么多的资料以及新闻都可以理解,激情会退散,恋爱感会消失,那么我们强求这件事情,是不是有点奇怪?或者说,当你的家人在家里面得不到恋爱感,他出去外面寻找恋爱感时,妳应该生气,还是该用不同态度面对?毕竟,他出去外面找寻恋爱感,也是会因为时间消逝而退去,最终他还是回归家里。当然我不是鼓励人们出去找恋爱感,反而想要说的是,如果你只是出去寻找那稍纵即逝的恋爱感时,却因此而失去了最适合走一辈子的另一半,是否得不偿失?
最后,我或许只能用一句两性里的老话来解释「婚内失恋」这件事情,那就是:婚姻是一场修行。这句话的意思其实就在于:任何追求快乐的事情,只要多了,就会上瘾。一如恋爱感所带给人们的快乐,因此所谓的修行其实就在锻炼自己,不要因为那种脑内分泌物,才能证明自己快乐,做平常的事情,不强求许多标准外的激情,回归人生,可能才会是婚姻中最好的方式。
热门文章》
►结婚不该是两个家庭的事►随时加入观点与讨论,给云论粉丝团按个赞!
●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云论》提供公民发声平台,欢迎能人志士、各方好手投稿,请点此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