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排气管认证制拚年底修法 最高开罚这金额

行政院院会17日讨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桃园副市长苏俊宾再吁改装车纳入噪音管制。(市府提供/蔡依珍桃园传真)

行政院院会17日讨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桃园副市长苏俊宾再吁改装车纳入噪音管制。(市府提供/蔡依珍桃园传真)

行政院院会17日讨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桃园副市长苏俊宾再吁改装车纳入噪音管制。(市府提供/蔡依珍桃园传真)

行政院院会17日讨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桃园副市长苏俊宾再吁改装车纳入噪音管制。(市府提供/蔡依珍桃园传真)

行政院院会17日讨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桃园副市长苏俊宾再吁改装车纳入噪音管制,环保署也参采桃园市建议,推动改装排气管认证制度,在「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纳入排气管变更登记的规定,有信心年底完成修法,未来随意改装车辆排气管可直接开罚最高1800元。

行政院院会17日提案报告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纲领,与讨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出席的桃园市副市长苏俊宾以近日参与噪音相关修法的案例,呼吁以整合的思维管理,将噪音与改装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规范纳入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的规范,此案获得交通部王国材部长正面回应,将纳入相关的法规修正。

苏俊宾也感谢行政院长陈建仁对于噪音扰民议题的重视,桃园市府于6月份在行政院会中提出倡议,获得院长支持,指派秘书长李孟谚召开跨部会的会议,同时也和提案的桃园市政府研讨。

环保署副署长沈志修及交通部路政司长林福山等7月份也与苏俊宾、桃园市政府相关局处研讨相关法案,调整的法规包含环保署已于今年6月30日修正违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罚基准,针对于夜间时段或特定区域,汽机车噪音有违反公告「妨害他人生活安宁之行为」时,由首次违反处以3000元加倍裁罚至6000元,如再次违反将持续加倍裁罚直至上限3万元,而经拦查检测超过噪音管制标准者,直接裁罚法定最高金额3600元。

环保署与交通部也参采桃园市政府建议,将共同推动改装排气管认证制度,由环保署依据空气污染防制法第37条研议授权订定「改装排气管认证作业办法」,结合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纳入排气管变更登记的规定,并有信心于今年底前完成修法作业,届时随意改装车辆排气管者就将被以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6条规定直接开罚最高1800元。

苏俊宾表示,桃园市府倡议修法源头管制改装噪音车,中央允诺并积极协商年底完成修法及配套措施,是中央与地方合作的良好典范,院会中交通部提案的《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未来更是启动后续各项源头管理机制的重要法源,期待有别现在于末端耗费大量处理人力的形式,改由有效率的源头管制取代。

苏俊宾提到,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第六条「车辆所有人应依法确保使用交通工具之驾驶或操作安全,并采取必要之安全预防措施」、第七条「车辆驾驶人应依法进行安全检查相关工作,并确保安全驾驶车辆,防止自己、行人及其他用路人遭受伤害」,他乐见草案对车辆所有人对安全有更了明确规范,但是对于安全的定义,他建议也应该纳入噪音对于驾驶行为与其他用路人、居民可能造成的伤害,将道安基本法还纳入环境安全与安宁的思维。

以桃园联合稽查取缔噪音车辆勤务的「静桃专案」成效为例,今年6月起推动「静桃专案」,针对全市约50处车辆噪音陈情热点路段区域及120家改装车行加强列管稽查,陈情检举件数5月份是434件、6到7月已降至400件、比率约1成,成效显著并获得其他县市跟进或与桃园联合稽查,一起于源头取缔。

噪音来自改装车,改装行为是「因」,妨害安宁是「果」,必须源头立法严管加上末端稽查重罚。追求道路安全也需要环境安宁,保障行人也保障其他用路人和居民,这样才是以人为本的安全用路环境及文化。在完整的修法完成之前,桃园不会减少现有的取缔能量,还给市民该有的宁静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