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细则针对台? 国台办:民进党做贼心虚
「香港国安法」细则7日生效,其中第43条实施细则包括港府可要求「台湾政治性组织」提供资料、为搜证而搜查有关地方、限制受调查的人离开香港等,引发台湾政府抗议和疑虑。对此,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今(7日)回应,「民进党当局做贼心虚,任何插手香港事务、攻击一国两制、分裂国家的企图注定失败。」
朱凤莲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重要举措,必将有力打击乱港分子和分裂势力,有效防控国家安全风险。
▲ 大陆国台办新闻局副局长、发言人朱凤莲。(图/记者陈政录摄,资料照片)
针对「港版国安法」细则内容,朱凤莲进一步指出,「第43条实施细则,非常必要而及时。民进党当局做贼心虚,对香港国安法和《实施细则》说三道四,肆意诬蔑,再次暴露其图谋插手香港事务、搞乱香港、谋求台独的险恶用心。任何插手香港事务、攻击一国两制、分裂国家的企图注定失败。
对此,陆委会也发出声明,「要求港方应进行说明,并依双方协议保障我驻港机构不受任何政治干扰,和国人在港应有权益与自由安全。」立法院长游锡堃也表示,中共政权的路已经越走越小,现在台湾全国的国民都知道,「他拿香港就是留港不留人,拿台湾就是留岛不留人」,台湾一定要用最大努力支持国军、保护自己。
「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内容以下:
1.为搜证而搜查有关地方2.限制受调查的人离开香港3.冻结、限制、没收及充公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财产4.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及要求协助5.向外国及台湾政治性组织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动提供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