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交往女友同意泡汤当「性暗示」 他头埋两腿间惊醒睡美人惨了
男子与刚交往的女友到关子岭泡汤过夜,趁女友熟睡脱裤欲发生性行为惨挨告性侵。(示意图/达志影像)
一对情侣日前相约到台南关子岭泡汤过夜,女子小方(化名)因为当天服用精神药物、陷入昏睡,惊醒发现裤子遭男友阿祥(化名)脱掉,试图进行性行为,吓坏立刻大声喝斥,气得决定对男友提告性侵,台南地方法院日前判决出炉,将阿祥判刑1年6个月,可上诉。
据了解,小方与阿祥去年8月交往,2人初识当月的30日,相约到关子岭泡汤过夜,但小方因为有服用精神药物习惯,容易嗜睡,进入温泉会馆不久就陷入昏睡,没想到隔天一早7时,发现短裤被阿祥脱下、头埋在两腿之间,气得大骂「你在干嘛」,阿祥才停止行为,事发后2人没多久就分手。
小方事后表示,虽然尽管男友对她还不错,但无法容忍被对方侵犯,而且对男友当时举动十分震惊,也没道歉,每当想起都会忧郁症复发,甚至有想不开的念头。
阿祥被告后向检方辩称,以为小方与他去泡汤过夜,就是同意可以发生性行为,当时因兴致来了才会做出冲动的行为,可是小方拒绝他就马上停手,并没有性侵意图,怀疑事后没再拿钱给小方,对方才会在2个月后对他提告性侵。
合议庭认为,阿祥趁小方意识不清予以侵犯,造成小方身心承受极大痛苦,事后又无悔意,也未取得小方的原谅,考量交往期间对小方的付出,以及一时冲动无法克制犯案,故判刑1年6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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