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廉政事件 監委促檢討改善

高公局中区养护工程分局廉政事件频传,疑有接受承揽厂商财物餽赠、饮宴招待、关说请托、工程缺失及内、外控机制失灵情况。监察院今天表示,经推派监委查明后于8月9日通过全案调查报告,要求交通部督导高公局确实检讨改善。

监委蔡崇义、郭文东、赵永清今天透过新闻稿指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区养护工程分局日前遭廉政署查获多起廉政不法案件,该分局前分局长熊德维等人办理工程采购案件,疑有接受承揽厂商财物餽赠、饮宴招待、关说请托,及工程缺失等情事;且该分局另发生大甲工务段人员盗卖公有财物遭起诉、苗栗工务段人员不实填载会计凭证遭缓起诉等节,疑有内、外控机制失灵情况。

监委指出,本案熊德维等4人疑涉贪污治罪条例,虽彰化地检署111年度他字第721号案侦办结果,以「查无不法实据」行政签结,但就多次接受承揽厂商饮宴招待及收受财物餽赠,且未落实廉政伦理规范登录等情,则查明属实,已足动摇民众对公务员廉洁形象的信赖。

监委指出,尤其熊德维身为简任高阶文官,且担任机关首长职务,动见观瞻,却带头违反廉政伦理规范,其对政府形象的伤害,更非一般文官可比。高公局于民国112年1月间核予熊德维等4人记过处分后,于隔月9日所核定的111年度年终考绩竟仍考列甲等,熊德维甚至受评为85分的高分,仅较往年降调1分,除难以有效发挥警惕作用外,也难令人信服高公局落实廉能政府的决心,考绩评核结果核有不当,应予检讨改善。

至于大甲工务段及苗栗工务段所涉不法情事,监委指出,大甲工务段盗卖公产案,显示其库房管理作业流程存有疏漏。违失人员事后均已受到刑事诉究及行政惩处在案,后续宜由高公局自行督管、辅导,以免类此情事再度发生。

此外,监委表示,近来多有发生检察机关因过度扩张侦查不公开权限,而影响其他机关的调查权情事,法务部允通盘检讨,研提兼顾「侦查不公开」及「不妨碍刑惩并行机制」方案,并予明确规范,避免类此争议一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