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惊动施明德!对这3机关喊话:民主宪政不值得为她弃守

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认为,立法院的保护伞是民主宪政的基石之一,不值得为高虹安弃守。(资料照,王爵𬀩摄)

民众党新竹市长当选人高虹安被控诈领立委助理费案,检调今(16)日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谕令高虹安以60万元交保候传。对此,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呼吁立法院长及检调、法官「步步慎重」,不要让人民觉得民进党「选输起黑痼」,并直言立法院的保护伞是民主宪政的基石之一,不值得为高虹安弃守。

施明德今日凌晨在脸书撰写「高虹安案请照步来!」一文,并表示不要让人民觉得民进党「选输起黑痼(台语,哮喘)」。他认为,立法院的保护伞是民主宪政的基石之一,不值得为高虹安弃守,「立法院长及检调、法官都请步步慎重!」

施明德提及宪法第 74 条: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以及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8项:「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宪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停止适用」。施明德提醒,此刻仍「在会期中」,宪法的保护伞,对高虹安委员仍适用。

高虹安被控诈领立委助理费案,检调15日兵分8路,搜索高虹安立委办公室、高女住处。据了解,高虹安曾试图联系高办前主任黄惠玟、现任主任陈奂宇等人讨论助理费,为避免高上任新竹市长后,相关证据遭灭失,临时决定赶在立法院会期进行期间,经立院同意后展开搜索及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