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判7年多 有人却没事?沈富雄一针见血点出原因

新竹市长高虹安任立委期间涉诈领助理费,一审依贪污罪判刑并停职。(本报资料照片)

新竹市长高虹安涉嫌立委任内诈领助理费案,一审判刑7年4个月,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内政部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长职务。前立委沈富雄表示,高虹安为什么会有问题,其他人却没有问题,那是因为她把这个帐写得太清楚了。

沈富雄28日在政论节目《TVBS战情室》中表示,柯文哲一路风风雨雨,柯文哲要组党前一个礼拜,曾请他吃饭,他叫柯文哲不要组党。因为单一选区的体制下,第三党要有未来,柯文哲就要放弃当总统的野心,而且这个党将来麻烦多了,是白费力气,却不听他的话。

沈富雄接着点出,很多人都讲不成比例,高虹安只有涉及11万,怎么判7年4个月?高虹安犯的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就是用职权之便,使某人或第三者把「物」,包括钱,入帐归她。

沈富雄更指出,高虹安为什么会有问题,其他人却没有问题,那是因为这个帐写得太清楚了。这个帐里头有洗头发的钱、有买卫生棉的钱,而把这个钱用在私人上面,就是贪污。一旦贪污,这个法条规定起码7年以上,7年跟7年4个月没差多少,所以没有更重,只贪50元也是7年。高虹安这个罪名,恐怕逃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