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112年4波打詐 查扣不法所得12億餘元
高检署今天表示,经全力执行「新世代打击诈欺策略行动纲领1.5版」,今年共执行4波投资诈欺查缉行动,查扣犯罪所得12亿1201万余元,已赔偿被害人损失6亿4987万余元。
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布新闻指出,为落实行政院「新世代打击诈欺策略行动纲领1.5版」,今年5月间「查缉诈欺及资通犯罪督导中心」揭牌成立,成为第一线执法人员与行政机关的横向协商平台,规划协助查缉境内外电信网路诈欺集团。
高检署表示,目前投资诈欺案件数、财损金额是所有电信诈欺类型最大宗,为精准、快速侦办集团性投资诈欺犯罪,于今年第4波的投资诈欺查缉行动,查获232件、1475人,查扣犯罪所得新台币8359万7493元、房屋4间、汽车13辆等。
高检署进一步指出,今年已执行4波投资诈欺查缉行动,总计查获1420件、1万365人,查扣犯罪所得12亿1201万7885元,而透过侦查、审理中移付法院和解与调解程序,目前和解与调解件数有2827件,已赔偿被害人损失6亿4987万7300元。
新闻稿指出,高检署将持续针对高发性电信网路诈欺类型,规划进行专案查缉,并定时公布台湾诈骗犯罪情势分析与手法等,持续打击、追踪跨境诈骗及网路犯罪,提醒民众避免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