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友善!中市推「长者以屋换居」社宅专案 最长可租12年
▲台中市推出长者换居社宅专案。(图/翻摄自台中市政府)
记者李芷萱/综合报导
台中市政府为协助65岁以上长者,日前推出「长者换居社会住宅随到随办专案」,只要申请人及配偶的户籍内直系亲属在台中市仅持有1户无电梯的住宅,且符合「社会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计划」规定,即可由市府委托的包租代管业者包租,并按以屋换屋的方式,入住社会住宅。
台中市住宅发展工程处表示,社会住宅引入日照、辅具、托婴等社福设施,并设置「社区好站」,招募社福单位进驻提供住民支持与培力、办理友善社区与邻里的交流活动,且入住社宅租金也有折扣,租赁契约1次签订3年,3年期满后经资格审查符合,得再续租,合计租期最长可达12年。
此外,长者在台中市持有的合法房屋,经市府委托业者现勘评定符合「社会住宅包租代管屋况及租屋安全检核表」规定项目后,即可由市府委托的包租代管业者包租,再转租给一定所得以下个人或家庭,但包租期间应与长者入住社宅期间相等。
住宅处表示,长者现持有的住宅参与社会住宅包租代管计划能享有许多优惠,包括免费的租屋管理、比照自用住宅税率课征的房屋税与地价税、每月1万5千元的所得税扣除额、每年1万元房屋修缮补助、居家安全包险费用补助,协助长者轻松当房东,原房屋出租给一定所得以下,爬楼梯比较不吃力的个人或家庭,也能再造住宅价值,长者可以多加利用,改善现存障碍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