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明年起调整 「这些类科」增列第二试口试
113年起,高普考试调整 部分类科增列第二试口试。(资料照)
考试院院会今通过,修正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暨普通考试规则部分条文,调整高普考试应试专业科目数与内涵,部分类科增列第二试口试,自113年考试开始适用。
通过部分包括高考三级考试83类科修正为列考4科专业科目,13类科修正为列考5科专业科目;普通考试66类科修正为列考3科专业科目。另高考三级考试侨务行政、国际文教行政及高普考试航空驾驶等4类科增列第二试口试、高考三级考试客家事务行政类科提高口试占分比重,以及高普考试航空驾驶类科应考资格修正提高飞行时数。
考试院官员指出,随环境变迁、业务需求调整,青年学子的教育养成模式和学习工具不断改变,应试专业科目数及其内涵之妥适性,应与时俱进适时调整以契合用人机关之需求,考选策略宜朝专业知能核心化、择才条件友善化等方向精进,以利考试择优录取,本次修正高考三级考试以减列2科、普通考试减列1科为原则,惟尊重用人机关意见,科目数保留适度弹性。
官员说,这次修正规则是为了配合多元考试方式取才以及提升用人机关参与度之发展趋势,于减少笔试应试负担前提下,渐进改革调整考试方式,经与用人机关召开会议研商后调整,以期考用配合并强化选才效能。
这次修正重点,高考三级考试侨务行政、国际文教行政类科及高普考试航空驾驶类科增列第二试个别口试,高考三级侨务行政、国际文教行政类科口试占分比重为20%;高普考试航空驾驶类科口试占分比重为30%;调整高考三级考试客家事务行政类科口试占分比重,由10%提高至20%。
至于高普考试航空驾驶类科应考资格飞行时数,则提高至250小时以上(包括仪器飞行训练时数累计50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