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不忍了!重砲回击高医「大同医院标案」:混淆视听

▲高雄市立大同医院。(图/记者赖文萱摄)

记者吴奕靖/高雄报导

高雄市立大同医院经营权风波越演越烈,现在高雄市卫生局不忍了!高医工会质疑评选过程未给予公平表述的机会,不符程序正义;质疑过程中发生违反原公告程序的情况,当两家厂商正在等待委员给予追加条件以进行协商时,理应给予各竞标单位50分钟的讨论时间。然而,委员当时仅给予高医约5分钟的时间,不符程序正义且有失公平性。不过对此,卫生局严正驳斥。

高雄市卫生局在中秋节放假日,也就是今天(17日)一早九点,就发出新闻稿来严正驳斥「高医法人」,卫生局强调针对当时仅给高医5分钟说明时间有失公平性的说法,相关议程与时间均于委员会中确定,并经「高医大法人」与「长庚医疗法人」双方代表团同时在场「同意」,现场并「无异议」,第二阶段复评也依此规则进行,一切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高医所用的时间还比长庚多」。

同时对于高医法人说法「但当高医准备离开时,主席突然加码询问是否能在3年内达成,高医误以为是询问能否于3年内达成重度医疗责任医院,故回应无法承诺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此目标。」以上所述「并非事实」!经查,现场并无评委要求高医大「三年内」完成重度级急救责任医院,「高医大法人的说法是企图混淆误导,非常不可取!」

卫生局也还原复评程序中,委员最后提问「高医大法人」问题为「能不能承诺什么时候可以通过重度紧急医疗能力评定或是不行。」,法人代表「无具体承诺」,仅称「重度要重新检讨,原来我们的计划书里面是规划中度包含高危险妊娠与新生儿,中风加上ICU这三个。」,最后仅承诺三年内116年通过中风及ICU两个并落款签名,绝非高医所称委员要求3年内达成重度医疗责任医院。

▲高雄市卫生局发出图卡说明,驳斥高医大法人的说法 。(图/高雄市卫生局提供)

反观「长庚医疗法人」于第一阶段服务建议书即具体承诺于114年起已「具体规划期程」逐步完成「重度级急救责任医院」至122年完成全数认证,有具体分期完成的期程与目标,此为「长庚医疗法人」获得大多数委员青睐主因之一。

不过对于大同医院的经营权风波,医界大老说:「高医法人作为大同案的当事人,从优先议约到评审长达半年都有参与,也都是当事人,甚至由董事、校长、院长亲自出席,应是最清楚整个过程,却任由不知情的员工、校友、甚至是不相干的政治人物肆意放言传播诸多偏离事实的意见,这是全然不负责任的态度」!

所以这名医界大老呼吁高医法人对于评选过程若有疑义,应循正式管道提出,而非透过不知情的政治人物以街头放话方式肆意批评,以免干扰相关议约程序的进行,造成员工无谓的情绪波动与社会纷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