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站旁持辣椒水喷脸抢背包 嫌犯判刑1年

持辣椒水喷路人脸抢背包,男还搭不知情友人车逃逸,台中地院判1年。(李易昌摄)

林姓男子2023年10月晚间11时许在高铁台中站以IG及Telegram等通讯软体,联系蔡姓男友人并相约在台中市西屯区某超商见面,却在中途持辣椒水喷洒并抢夺一旁男子放置机车脚踏垫的后背包后逃逸,林男随后被逮,台中地院一审依犯⟪携带凶器抢夺⟫罪,判林男1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林男在高铁台中站联系蔡男在超商附近见面,却在等待的同时,看见李男及他的陈姓女友人在机车旁聊天,见蔡男即将抵达,盘算着等回可以搭蔡男的车逃逸,心生歹念,持辣椒水喷洒李男脸部后,抢夺背包。

检警查,林男得逞后,还避免被查缉,将李男后背包丢弃在西屯区四川西二街与四川路120巷口,警方接获李男报案后调阅监视器,沿路追缉,顺利找回背包以及逮获林男。

审理时李男证称,当时他跟陈姓女友人在机车旁聊天,但右后侧突然有跑步声,旋即就被喷辣椒水,他痛到冲超商冲水并请店员报警,后来发现背包不见了,验伤也有双侧眼结膜充血的伤。

林男审理时坦承不讳,法院审酌后依⟪携带凶器抢夺⟫罪,判他1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