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安亲班爆管教过当! 老师拿BB枪吓8岁男童被判刑

高雄地方法院。(本报资料照)

高雄市某补习班老师为管教学生,对学生说:「你再用拳头去打别人的桌子,我就用拳头去打你」,期间又曾拿钥匙、水壶作势攻击这名学童。不仅如此,拿出之前没收其他学生的BB枪,在学生面前发射,遭家长控告恐吓。高雄法院审理后,将这名老师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刑拘役45天,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姓男子是高雄市某补习班老师,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为管教班上1名8岁的国小学童,向他恫吓:「外婆再跑来跟我讲,或是跑去跟警察讲,我就用这样的力气踹你」、「你再用拳头去打别人的桌子,我就用拳头去打你」,后来又曾拿钥匙、水壶作势攻击这名学童。

去年3月初,林姓老师又拿出之前没收其他学生的BB枪,当着这名学童眼前,向一旁开枪,并未射击到学童,但BB弹射至邻居门口,学童母亲得知此事后气得提告。

林姓老师接受社会局、教育局及检警调查,他解释,该名学童会无缘由大力踹或打黑板,惊吓到其他同学,且曾跟学童外婆反映,学童会欺负其他女同学,没获正面回应,后来学童又踹、打别人的桌椅,是为了制止学童行为,曾经有拿BB枪、水壶、钥匙作势要打他,但是没有真的打到人。

高雄法院审理时,林姓老师说,BBd枪是他不想写作业,休息回来之后他就忽然踹旁边的人桌椅,还想丢别人东西,才把他带到柜台外面骑楼,拿起BB枪时是反着按,对下面,所以有发射到掉出来,射门口就是在补习班门口射向邻居家的地板,其他次不管是拿钥匙、水壶、手机都是在教室,他坐在台下,只是举起来说这个不行。

法官认为,学童当时是仅8岁,不能完全明辨是非,不能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之方式来告诫、教导,长时间下来仅会学到弱肉强食的观念,虽林出于管教目的,管教手段已不利学童人格健全发展,没必要性及相当性,已构成不当管教,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拘役45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