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超商遗失悠游卡报案 监视器拍到「他」捡走!警侵占遭记过2次
高雄市警察局。(本报资料照)
高雄市1名民众在超商遗失悠游卡,向派出所报案,但警方调出监视器却发现捡走的人是1名警察,却未将悠游卡交到派出所,除将依侵占遗失物罪嫌函送检察署侦办,所属前镇分局表示,林员行为不检部分依警察人员奖惩标准从重予以林员记过2次处分,并列为分局教育辅导人员,及追究主管考核监督责任,以维警察形象。
据了解,有民众于21日深夜12点多至苓雅分局报案,在三多三路超商内遗落一张悠游卡,警方调阅监视器厘清,经比对影像后,赫然发现竟是前镇分局1名林姓警员拾取走。
锁定身分后,立即通知林员到案说明,23日才到分局做笔录,全案依侵占遗失物罪嫌函送检察署侦办。前镇分局表示,有关林姓警员涉及侵占遗失物案,除刑案侦办移送之外,秉持「警纪警办」、「毋枉毋纵」之立场,整饬警察风纪决心,勇于面对问题,林员行为不检部分依警察人员奖惩标准「从重」予以林员记过二次处分,并列为分局教育辅导人员,及追究主管考核监督责任,以维警察形象。
分局表示,风纪为警察的命脉,员警如涉案属实,分局为维护警誉,净化警察阵容,对于违法违纪人员均将严惩不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