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復健師遭解雇打勞資官司 反鬧出醫院高層糾紛
高雄市新兴区某医院在新冠疫情期间紧缩人事,资遣部分员工,医院合伙人黄姓复健师也遭资遣,因而打官司要确认雇佣关系存在。陈姓副院长出庭作证,被控在审讯时作伪证,经检方起诉,但高雄地院法官认为,陈的证词与审理的劳资纠纷无关,判陈无罪。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2022年新冠疫情期间,黄姓复健师服务的医院每月健保收入从400万缩为50万元,医院决定资遣部分员工,黄不满遭资遣,打民事官司诉求确认雇佣关系存在,并要求医院赔偿217万元薪资,但一、二审都判黄败诉。
庭审期间,这所医院的陈姓副院长经传唤出庭作证,陈在审讯时提及,与医院执行长在经营方向有争执,曾遭执行长恐吓,「若你在外面被人家打死,就是我叫的人把你打死的」;他曾告执行长恐吓,但检方不起诉。
陈另称,2021年并「被迫」签备忘录,每月要交给医院外包复健科业务费50万元。医院执行长认为他说谎,向高雄地检署控告他作伪证,雄检也依伪证罪嫌起诉陈姓副院长。不过,陈姓副院长自认为只是讲自己心里的感受,并无伪证犯意。
合议庭认为,陈姓副院长作证时的言词,只是院方经营阶层间的内部争议,与黄姓复健师的劳资问题并无关联,因此作证时说这些话,内容不管真实与否,都跟劳资纠纷案无关,认定不构成伪证罪,判陈无罪。
高雄某医院在新冠疫情期间资遣员工,副院长被控作伪证,反摊开经营纠纷。图为雄地方法院。记者林保光/摄影